景区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17 08:45: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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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细则

4.1.1员工应按景区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

4.1.2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如有迟到、早退按景区有关规定处理

4.1.3员工不得旷工,旷工按以下规定办理:

a.旷工不发当日工资;

b.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6天,予处理。

4.1.4上下班刷卡均应严守秩序并规定如下:

a.无论上何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刷卡,不得于上班刷卡后吃饭或出外办私事;

b.下班者应先刷卡后外出;

c.下班铃响之后,方停止工作,然后刷卡,如有违反,按擅离职守处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d.下班时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景区内到有关单位办理公事,应一律于下班前,返回本单位,再按照上一条规定刷卡下班

4.1.5上下班刷卡均须本人亲自操作,不得请人代刷,否则除给予记过一次处分外,其代人刷卡者,也应受到同等处分。

4.1.6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聊天、怠惰等情况者,酌情予以处分。

4.1.7日夜轮班作业,应按时交接班,如接班者未按时到岗接班,应报请部门主管处理,此时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去。

4.1.8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办理请假手续。

.考勤管理规定

4.2.1本规定适用于景区总部,各下属单位可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下属单位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经景区行政人事部门审核签发。

4.2.2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

4.2.3景区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4.2.4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刷卡,违犯者(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均给予警告处分。

4.2.5各部门每天安排人员管理员工上下班刷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景区行政人事管理部门。

4.2.6所有人员须先到单位刷卡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2.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的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4.2.8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的处分。

4.2.9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三次者,扣发全勤奖的50%,达到5次者扣发全勤奖的100%。

4.2.10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连续旷工3天或每月旷工达6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4.2.11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成行。

.员工考勤工作注意事项

4.3.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刷考勤卡,漏刷者不论何种原因,均以迟到或早退论处。

4.3.2常白班的员工,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各部门主管领导事先安排者外,不得任意提早或推后下班时间。

4.3.3假期

4.3.3.1我国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五一”劳动节,三天;

“十一”国庆节,三天。

4.3.3.2事假

a.事假须填写请假单,请单位主管按权责规定核准签章后方可生效;

b.每月事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逾期者按旷工论处;

c.一个月之内前后事假两天,中间包括法定假日或星期天,使连续假日超过3天,其间的法定假日或星期天应作事假论;如事假仅一天,连接的法定假日或星期天不计事假;

d.事假不满一天者,以小时累计;

e.事假必须提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别事故须申诉充足理由,申请特准者,方可补假;

f.日薪者事假不发薪资,月薪者当月3天内,全年14天内只发半薪,逾假者扣全薪

4.3.3.3病假

a.病假须填写请假单,经单位主管按责权核准后生效,连续两天以上的病假须交验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证明;

b.不在景区宿舍居住的员工因病不能到班,可用电话请假,病假连续两天以上的,须交验公立医院或劳保医院证明(可于次日补交病假证明);

c.如患重病、大病除按劳保规定住院者外,应自连续病假第二个月起予以停职(工);病愈后,经公立医院体检正常,准许复职;

d.病假期间的公休日,不另增加假期

e.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劳保规定执行

4.3.3.4伤假

a.伤人员按劳保规定办理;

b.无需住院的伤门诊人员,应由部门主管斟酌情况,分配其体力能够胜任的工作;如必须休养或继续疗养,须再续假,除仍须医院证明外,部门主管仍应负责切实审查。

4.3.3.5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国家现行的规定办理。

4.3.3.6特别休假

a.员工可按景区规定,享受每年一次的特别休假

b.员工特别休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其作业程序,由部门主管于每年元月5日前,根据部门员工服务年资,列具应休天数,将申请单交人事部门备案;

c.特休假期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如有特殊情况,按景区有关规定办理。

4.3.4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a.请假1天由班组长批准;

b.请假23天由部门主管批准;

c.请假4天以上由景区分管负责人批准;

d.连续请假按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4.3.5因公外出也必须按规定请假擅自外出者,按景区有关规定处理

4.3.6凡与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公出或开会,经单位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按公假处理。

4.3.7景区内各项团体活动可由主办单位报请景区批准后,按公假处理。

.加班管理制度

4.4.1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制定本制度。

4.4.2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全体员工。

4.4.3本制度的责任者为各部门主管。

4.4.4景区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景区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加班费。

4.4.5加班申请及记录

员工需要加班时,应将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景区人事部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具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4.6加班工资计算

加班补贴及加班工资每月结算一次,由人事部门核实后,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1529b6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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