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松政发[2015]7号
【发布部门】松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15
【实施日期】2015.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意见
(松政发〔2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行政区域界线是毗邻行政区域之间的分界线,是国家依法实施分级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由于行政区域界线不清引发的边界纠纷,可能导致群众械斗事件发生,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不良影响。1996年-1998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勘定了涉及我市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域界线,基本解决了行政区域界线不清引发边界纠纷的问题。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探索边界管理的有效形式,为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边界地区情况复杂,边界地区因行政区域界线认定及土地、山林、草场、渔场、水利、矿场等资源管理使用引发纠纷的可能性不容忽视。为进一步做好边界地区稳定工作,建设平安边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平安边界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平安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要求各有关方面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开展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建设,集小安为大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是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全市平安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减少纠纷发生,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目标的有力保证,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边界地区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动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维护边界地区的长期和谐稳定。
二、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工作目标
平安边界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在边界地区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作为平安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目标,明确相关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区分性质、快速处置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新的边界纠纷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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