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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切实做好村级活动场所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我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整合力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断提高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格管理;整合资源、务效;合理选址、保证标准的原则。经过多方努力,力争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15个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具体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指导,按照村子规模大小,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等客观条件,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分别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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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村级组织建设(陕北)方案》(五)标准进行建设,面积分为119.3平方米和161.8平方米两个类型。达到有党员活动室、两委会办公室、图书阅览室和计生服务室以及文化广场,做到设施互补、一室多用。
2、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有序进行。县、乡分别设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管理专户”,所有资金统一经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专户划拨到乡镇专户后,按照进度表实行报帐制。乡镇党委要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使之成为“优质工程、廉政工程、满意工程”。3、整合资源,务效。村级活动场所要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要充分考虑农村学校布点调整等实际情况,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好属于公共财产的闲置土地、房屋等现有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4、合理选址,保证标准。各乡镇党委、各村要根据建设类型,依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村子规模和村民居住状况,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在村子中心位置或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做到既方便正常的村务活动开展,又方便村民日常休闲和娱乐。各乡镇党委、各村要严格按照图纸标准要求进行建设,房屋正面采用外墙涂料,广场要硬化、绿化、美化,要达到广场平面规划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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