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0 04:03: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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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工程管理公司职工管理,多渠道的引进人才,实现人员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管理公司在册正式职工、借用、人事代理以及聘用职工

3:职工的录用

录用程序及条件

正式职工:根据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录用计划,经管理公司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向集团公司申报需录用大专院校毕业生或调入专业对口、身体健康人员。

返聘职工

项目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报送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计划配置(推荐)合适人员。项目部也可自主选择离、退休人员,人力资源部考察审核并备案。

返聘职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且身体条件能胜任现场工作要求,相关身份证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等齐全。

借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基本合格,借用职工本人和原工作单位商定同意,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集团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配合集团公司办理人员借用手续,借用职工年龄原则上应在45岁以下,相关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证明齐全。

招聘职工: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在社会范围内,招聘选择适合公司要求的职工,招聘职工一般须持有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业务能力的其他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身体健康状况证明等。对非通用工种、企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企业情况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人力资源部配合集团公司实施人事代理。

录用费用的处理

公司因招聘职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公司承担;被录用职工参与招聘的各项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4:职工的管理

岗位设定及变动

公司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设定岗位和选择人员。项目部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部推荐,项目部择优录用,优先考虑现有职工的原则(当年新分配毕业生和其他见习职工除外)配置,项目部根据项目部岗位设置、个人专业能力情况选择确定应上岗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不能适应工作岗位,无法满足项目部工作要求的职工,可考虑选择其他岗位或培训转岗(转岗培训期间工资按技能工资+一岗工资+年功工资+九项补贴+车贴+煤电贴标准执行)。

因工程衔接原因,无须参加培训又无法安排上岗的职工,可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自行联系岗位或服从公司统一安排,期间待遇执行档案工资(无档案工资时执行对等条件档案工资标准),但最长发放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执行集团公司待岗工资标准,借用职工参照执行或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处理。不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的职工,从次月起执行集团公司待岗工资标准,借用职工协商退回原工作单位。

因职工个人原因不愿上岗或无法适应岗位工作、不愿或无法培训转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从次月起执行集团公司待岗工资标准,从第7个月起执行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教育谈话无意改正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工作变动

内部调动:由职工个人提出申请,项目部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考察合格后,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办理相关手续。

调离、辞呈:因职工个人原因提出,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申请,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结清相应的手续后,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对调出、辞呈报告尚未批准或事前不提出申请,擅自离职者,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见习期、实习期

对当年分配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没有电力基建工作经验的职工,在见习、实习期间项目部须以书面形式指定专人为其工作进行指导,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培养其尽快适应工作要求。

新录用以及转岗见习期限为6-12个月(不包含培训学习时间),见习期间由项目部考核,并将考核转正意见书面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考核和奖惩

公司对本部职工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以对本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的效果作出综合评价。各项目部根据本单位特点,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职工考核工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分数同效益薪、奖励薪挂钩。具体按照《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

公司将对工作业绩突出、作出较大贡献的职工实施精神和物质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由管理公司班子会研究确定。

公司将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在相关单位及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符合《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职工管理规定》(西电建人[2004]12号文)有关规定者,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予相应处分。

工资标准

公司在册职工实行档案工资管理(当年新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借用及人事代理职工参照对等条件岗位人员情况执行),在册职工、聘用职工等的见习、实习期以及上岗后实际工资标准按《公司工资总额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有关标准执行。

公司工资标准随经营情况可上下调整。

合同

签订

正式职工:由集团公司工会代表职工统一和集团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返聘职工: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起草聘用人员工作协议,经公司班子讨论研究,依据通过后的协议书格式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协议。

借用职工: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和借用职工原单位签订借用协议。

招聘职工: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起草劳动合同书,经公司班子讨论研究,依据通过后的合同书格式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保管

集体合同:根据集团公司规定保存。

借用职工:由借出单位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保存。

其他职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职工本人分别保存。

退休: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其他

本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f4dfb3058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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