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法实施后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发布时间:2013-06-08 17:47: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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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劳动法实施后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1.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履行各自义务。《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劳动者的损失。由此可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政府的强制性行为,企业如果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规避法律风险是行不通的。

2.企业要依法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最低工资规定》中指出:"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其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规定的,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处以15倍的罚款。另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休息日等加班的,还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其加班工资。特别是有些企业虽然给某员工的工资总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但有些如中餐补助等没以工资形式发放,导致发放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所以用人单位要注意调整工资发放内容,不要发了钱又违了法。

3.企业要为劳动者建立各类社会保险。目前,因社会保险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日趋增加,一些地方制定了强制性法规。如长沙市要求给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由此可见,如果企业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将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

4.企业的规章制度应当以规范的形式出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因此,对劳动规章制度条款的拟订应当细之再细、慎之又慎。在案件实际审理中,法院在采用企业的规章制度时,往往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制定,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二是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由职代会或股东会、董事会讨论通过;三是企业要对劳动者履行告知、公示的义务。

5.企业调整劳动者岗位,应当依法进行。要向劳动者说明调整其岗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尽量在得到劳动者的同意后再执行。

合理运用劳动法规

1. 企业应尽量以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就企业提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后有关经济补偿作了详细的规定。一般为"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但对以下两种情形设定了上限,最多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一是"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者客观因素较多,只能对个别条件相符的劳动者适用。而前者则要求企业主观上积极争取,劳资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即可为企业减少支出。

2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企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终止劳动合同。这样就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即使推迟一天,仲裁委员会及法院往往会认定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如无正当理由,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只能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标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刘某与某厂于1992125日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1994125日劳动合同期满,该厂没有和刘某续签劳动合同,但同时也没有终止刘某的劳动合同。19956月,该厂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了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对该厂的这一做法不服,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经调查情况属实,通过调解无效,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该厂与刘某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办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上述案例中,仲裁委员会主要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赔偿办法》的通知第2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刘某劳动合同到期后,该厂虽未续订其劳动合同,但刘某仍在该厂上班的事实,导致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因此,企业依法及时终止劳动合同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要规范。用人单位如需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往往采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开除、辞退、除名等决定时,从该决定送达之日起算"。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并应要求劳动者作为签收人在证明书上签字。

4.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不宜太长,应以短期为主。否则,一旦企业发生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等情形时要支付大量经济补偿金。现在一些地方就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问题作了具体的说明。

5. 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劳动者如违反约定,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6. 《劳动法》第32条有条件的赋予了企业随时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赔偿办法》的通知中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应当依据这些有利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c54b81a581b6bd97f19ea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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