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

发布时间:2019-03-22 20:52: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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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周政办[2009]12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8

【实施日期】2009.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周口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九年二月十八日

周口市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2.16”公安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的紧急通知》精神为主要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布局,集中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抓好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交通安全运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领导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国连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姚天民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其凯、市交通局局长杨元涛、市安监局局长杜彦军、市农机局局长李新华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工商局、税务局、卫生局、建委等。领导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马卫华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确保此项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整治重点与工作目标

在全市事故多发段、秩序混乱点、马路市场、集会庙会场所,重点整治农用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疲劳、超速、超员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

通过集中整治,使广大农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用车驾驶人持证率达到90%以上,农用车注册登记率达到80%以上,农用车年审率达到85%以上,违法载人现象明显减少,农用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率和重伤死亡率明显下降,基本杜绝发生10人以上违法载人现象,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a89e09b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48d1d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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