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9-04-21 16:09: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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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责任制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境管理,贯彻落实环保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明确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环保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环保职责;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的环保管理职责。

第三条 各部门是公司环保责任主体,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公司各级人员、各级组织环保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 公司领导环保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经理环保职责

(一)是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贯彻落实环保工作,保证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等在公司的落实。

(三)负责组织企业环保规划、环保目标、环保考核体系的策划和制定。督促各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环保职责的落实,并对其进行考核。

(四)组织重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机制等保证体系,做出重大决策时,综合考虑环保,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保证公司环保投入并有效实施。

(六)将公司的环保情况作为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定期进行考核。

(七)兼任环保总监,对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八)负责健全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各级环保责任制。

(九)组织、督促重大环保事故隐患的治理。

(十)负责主持公司重大环保工作会议,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环保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公司污染防治技术推广与应用,组织推广、实施环保新技术。

(十二)了解掌握公司环保动态。

(十三)审核公司年度环措项目计划,组织公司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重大环保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审查和论证。

第三章 公司各部门环保职责

第五条 环保科环保职责

(一)负责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获取、研究,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政府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公司环保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

(二)负责组织公司环保工作会议,总结、布置环保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制。

(三)负责审核公司年度环措项目计划并监督检查。参与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重大环保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审查和论证。

(四)负责组织公司级环保教育和培训。

(五)负责建立公司污染源台账。

(六)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环保监督检查,组织环保考核与评比。

(七)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环保工作,推动各部门清洁生产工作。

(八)负责公司排污申报和办理环保“三同时”手续。

(九)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协助相关领导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监督工作。

(十)组织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六条 各生产车间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环保管理办法。

(二)将清洁生产思路融入生产、设备、动力管理之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环保设施、设备检修计划。组织调度环保设施运行。

(四)负责组织本部门或相关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参与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事故应急调度指挥。启动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时,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部,上传下达与应急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指令安排。

(六)发生重大设备设施技术变更时,负责组织对环保方面的论证及审核。

(七)负责组织本部门环境管理自查、问题处理。

(八)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 财务科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公司环保奖罚资金的管理工作。

(三)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八条 质量科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发生重大质量变更时,负责组织对环保风险方面的论证及审核。

(三)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九条 保卫科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十条 办公室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十一条 设备技术科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十二条 供应科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十三条 销售科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十四条 安全科环保职责

(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二)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第四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111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9baa4ec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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