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行业五大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法规类别】成人教育
【发文字号】鄂建文[2007]6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7.04.05
【实施日期】2007.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行业五大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鄂建文[2007]6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有关大、中型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设部《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和《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持证人员(五大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持有2005年建设部统一印制,湖北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湖北省建设厅颁发的《湖北省建设行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现在岗的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7fb7813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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