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县城镇居民民人定量供应分类等工种定量标准
(适用于农村不产粮人口)
1957年9月21日县人委关于修订城镇居民与农村不产粮人口粮食供应定量标准的补充通知定量标准修正补充表。自10月1日起实行。本委56年12月23日通知的标准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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