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凤政办发[2007]25号
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翔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凤翔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凤翔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县信息化水平,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按照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全国优秀文化科技信息资源在我县范围内的共享为目标,以县乡村三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及时丰富的科技知识和市场信息,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改变农村信息闭塞、文化生活贫乏的现状,努力提高群众科技文化素质,促进我县文化繁荣、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建设1个县级分中心。在县图书馆建设我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负责接收、整理和向乡镇、村配送信息资源,并负责对全县乡镇基层中心和村服务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指导。
2、建设17个乡镇基层中心。在全县17个乡镇全部建设基层中心,负责对本辖区的村级服务点进行服务、管理、培训。
3、建设23个村级服务点。选定23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作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直接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上统一安排,我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7年3月—4月)。制订全县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方案,落实建设经费,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重要意义,并形成共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7年5月—6月)。召开工程建设动员大会,搞好各个基层点的基础性工作,完成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17个乡镇基层中心和23个村级服务点的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2007年7月—8月)。积极配合文化部和省、市对工程进行评估、验收工作。
四、重点工作
1、经费保障。中央和省上对我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下拨专项资金102.9万元,县上配套2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分中心和乡镇基层中心以及部分村级信息服务点建设,其中县级中心补助54.4万元,17个乡镇和23个村级服务点补助68.5万元。县级中心建成后,县财政每年拨付5万元作为电费、维护费、网络使用费等日常费用,保证其正常运转。各乡镇基层中心和23个村级服务点的日常费用由各乡镇和各村自行解决。
2、队伍及设施建设。县级分中心电子阅览室设在县图书馆2楼,面积85平方米,并确定2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每周向群众开放时间不少于60小时。
每个乡镇基层中心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具备宽带接入或ADSL电话线(2兆)接入条件,由各乡镇确定2名专业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保证群众在网上查阅信息。
村级服务点室内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具备ADSL电话线(2兆)接入条件,确定1名兼职技术管理人员,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
县文化旅游局要按照省上有关标准,对各建设单位的建设地点、场所面积、安全及基本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放设施,验收不达标的取消建设资格。
3、服务与管理。县文化旅游局要制定《凤翔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办法》,并做好全县文化信息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各基层中心和服务点每月要将工作计划和安排报县文化旅游局,确保基层服务点向群众正常开放,并组织广大群众充分享用文化共享工程资源,使其在为农民致富奔小康、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开放或将设备挪作它用的,一经发现,由县文化旅游局收回设备。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全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顺利实施,县上成立凤翔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景东成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明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刘文华 县政府副县长
秦跃祥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
宁怀彬 县政府办主任
张军良 县财政局局长
李宏志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邵鼎力 县科技局局长
贺增福 县广电局局长
王新立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周平 县广电网络中心主任
赵周祥 县图书馆馆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艾满劳同志担任,负责搞好试点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作为提高广大农民素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乡镇长是本乡镇基层中心和村级服务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落实场地、人员、经费和工作责任,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全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2、加强协作。县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为工程实施创造条件。县财政局要将工程运行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确保共享工程顺利实施。各乡镇要想方设法落实乡镇基层中心和村级服务点的日常经费。县广电网络中心对网络使用费要适当减免,文化部门要搞好协调、管理和服务,确保工程真正发挥作用。
3、加强管理。县文化旅游局要制订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管理、评估和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工程管理运行效益。县上已把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履责情况每年进行考评,确保工程建设真正收到实效。
附:1、凤翔县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名单。
2、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基层中心名单。
3、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名单。
4、信息共享工程联系名单。
主题词:文化 共享工程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力、政协办
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8印发
共印90份
附(一)凤翔县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分中心(1个)
附(二)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名单(17个)
附(三)村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23个)
附(四)凤翔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联系名单
凤翔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村基层联系名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3a3d98102d276a200292e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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