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14篇

发布时间:2020-06-11 05:42: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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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14篇

【一】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x年是“x”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镇经济和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乡镇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宜居乡镇”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和x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环境为主线,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全部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以及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争创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王伟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景宝等人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全面实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

2.强化烟粉尘综合治理。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与环保部门联合,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

3.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

源头解决运输泼洒扬尘污染问题。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1.抓好鲤龙河水污染防治工作。

2. 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项目建设。

3.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和集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4.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全镇农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

(三)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强化行政约谈、后督察、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

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服务,做好并联审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集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镇容镇貌,使集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集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2.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加强宣教工作,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4.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社区(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二)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 __亲自抓、负总责,各社区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镇环保管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五)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与各社区、各村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各村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社区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二】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__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二、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 __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 __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

为杜绝环境污染隐患,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和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城区群众反映强烈的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扰民等环境和空气污染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就城区污染防治攻坚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蒙城建设,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污染防治日常管理,强化执法力度,提高检查频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我局职责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迁工地、渣土车运输和渣土的管控,严格落实亳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超常规措施“封土行动“的紧急通知》(亳环委办[2018]18号)文件要求,在建工地施工工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所有的渣土运输车要有合理的行使路线,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渣土抛洒。对运输的渣土进行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堆放。

2.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对所有的餐饮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其使用规范的油烟净化设备,消除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各类烧烤,全面提升城区空气质量。

3.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加大道路洒水频次。

二、工作标准

1.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迁工地、渣土车运输和渣土管控治理。建筑、道路、水利等施工工地必须符合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和车辆所属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2.城区道路保洁,加大道路洒水频次。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运输干道每天上、下午各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运输干道及其护栏底部、两侧绿化带,每5天至少冲洗1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加强社区(小区)内道路扬尘防控,加大保洁频次。重点路段和区域,实行抑尘设备不间断作业。

3.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力度。对未经许可的露天烧烤,实行铁腕执法“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组织属地政府强化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垃圾及落叶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加大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将建成区内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列入数字化城管巡查督办事项。

三、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城管局工作职责落到实处,成立城管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

副组长:x

成 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鹿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振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x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各项任务的实施。

2.明确责任

(1)餐饮油烟治理、露天烧烤及焚烧垃圾(牵头领导:杨振发,负责人:葛新庆及各中队队长,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大队);

(2)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迁工地、渣土车运输和渣土管控(牵头领导:鹿伟,负责人:万敏,责任单位:环卫大队);

(3)城区道路保洁,加大道路洒水频次(牵头领导:鹿伟,负责人:万敏,责任单位:环卫大队,康洁公司);

(4)依法行政和法律文书规范(牵头领导:鹿伟,负责人:王保书,责任单位:法规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关系全县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关系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行政执法大队、环卫大队要高度重视,以推动美好蒙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迅速行动,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法行政,联动执法

行政执法大队、环卫大队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注重配合,联动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及时处罚;要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对发现不在本部门执法范围内的违法现象,要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移交。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局督查大队将对各单位工作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

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和规范我镇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消除隐患,预防控制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方案安排如下,请各村根据网格化划分环保工作挂片人员,并报镇环保站备案:

一、环境保护工作分工原则: 向家镇环保工作责任分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分解制定向家镇环保工作按属地管理责任分解责任人名单。

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1、由分管业务的领导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牵头制定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布置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指导责任部门建立环境保护相关的台账及档案,督促环境保护检查,反馈检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2、各驻村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镇机关干部共同参与驻村的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工作由各驻村(居)工作组组织包村(居)干部、村(居)干部按工作方案联合进行。利用“环保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环保大检查,并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镇环保站备案。

三、各村(居)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排查所属辖内各类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情况。排查辖区内的企业或建设项目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是否办理环评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

(二)排查所属辖区内所有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包括危险废物)的企业的环保情况。突出抓好我镇范围内污水处理、泡菜加工作坊、各类养殖场等排污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所属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环保情况。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竣工项目或已投产项目,排查是否办理环评、是否办理环评竣工验收、环保“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所属辖区内曾被群众举报投诉的环保问题业主单位的环保情况。 (五)其他企业或单位的环保情况。如服装加工等其他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或单位。

四、各驻村(居)工作组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制度:

1、辖区负责人及包村(居)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所属辖区内各村(居)委会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一次,参与分析各村(居)的环境保护状况,排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做好记录。 2、辖区负责人及包村(居)干部组织村两委、包片民警、工商所等有关人员,每季度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每季度对辖区的各类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水处理、泡菜加工作坊、各类养殖场等排污企业(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等环境保护隐患点组织一次

“拉网式”环保大检查,特别是检查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是否办理环评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保护事故。 3、做好各项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 4、包村(居)干部配合做好环境保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及时向镇环保所报送环保大检查相关的报表、信息等,机关干部参加所驻村(居)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环保检查情况汇报制度: 1、按工作方案的要求,报表以村(居)为单位,经村(居)干部、包村(居)干部、包村(居)领导签字后按时报送。不报送视为没开展检查。 2、镇环保所主要传达上级环保精神,指导协调督促全镇环保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各项环保工作,开展环境保护督查活动,及时向镇领导和县相关部门反馈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送报表。建立、完善镇环境保护档案。

【五】

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和规范我镇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消除隐患,预防控制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方案安排如下,请各村根据网格化划分环保工作挂片人员,并报镇环保站备案:

一、环境保护工作分工原则: 向家镇环保工作责任分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分解制定向家镇环保工作按属地管理责任分解责任人名单。

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1、由分管业务的领导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牵头制定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布置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指导责任部门建立环境保护相关的台账及档案,督促环境保护检查,反馈检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2、各驻村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镇机关干部共同参与驻村的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工作由各驻村(居)工作组组织包村(居)干部、村(居)干部按工作方案联合进行。利用“环保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环保大检查,并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镇环保站备案。

三、各村(居)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排查所属辖内各类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的环保情况。排查辖区内的企业或建设项目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是否办理环评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

(二)排查所属辖区内所有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包括危险废物)的企业的环保情况。突出抓好我镇范围内污水处理、泡菜加工作坊、各类养殖场等排污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所属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环保情况。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竣工项目或已投产项目,排查是否办理环评、是否办理环评竣工验收、环保“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所属辖区内曾被群众举报投诉的环保问题业主单位的环保情况。 (五)其他企业或单位的环保情况。如服装加工等其他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或单位。

四、各驻村(居)工作组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制度:

1、辖区负责人及包村(居)干部每季度至少参加所属辖区内各村(居)委会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一次,参与分析各村(居)的环境保护状况,排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做好记录。 2、辖区负责人及包村(居)干部组织村两委、包片民警、工商所等有关人员,每季度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每季度对辖区的各类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水处理、泡菜加工作坊、各类养殖场等排污企业(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等环境保护隐患点组织一次

“拉网式”环保大检查,特别是检查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是否办理环评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保护事故。 3、做好各项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 4、包村(居)干部配合做好环境保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及时向镇环保所报送环保大检查相关的报表、信息等,机关干部参加所驻村(居)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环保检查情况汇报制度: 1、按工作方案的要求,报表以村(居)为单位,经村(居)干部、包村(居)干部、包村(居)领导签字后按时报送。不报送视为没开展检查。 2、镇环保所主要传达上级环保精神,指导协调督促全镇环保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各项环保工作,开展环境保护督查活动,及时向镇领导和县相关部门反馈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送报表。建立、完善镇环境保护档案。

【六】

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以推进节能减排为重点,以倡导生态文明观念为基础,以创建新环保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创建,加强环境监管,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提升环境竞争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以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重点,实行政府负责制,部门联动制,切实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深入开展环保工作,切实何障群众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保所,负责我镇环保日常工作。执行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实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看重抓好水源保护工作,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严防畜禽养殖反弹现象,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全镇环境大整治,通过宣卫生常识,引导村民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加强各村环境保护,促进各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禁止乱扔乱伐减少水土流失,确保河水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安全。对辖区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饲料等综合利用技术。

(三)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摸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省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状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摸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一)认真开展环保宣传进农村活动。镇、村公开栏设置环保宣传专栏,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印发环保宣传资料。同时在镇村显要位置张贴环保宣传画等宣传资料,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生态意识。以创建“环保学校”为重点,开展宣传咨询、分发材料、专题讲座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通过活动,普及环保知识,规范自身行为,踊跃参与到全镇的创建活动中,在全镇上下形成从关心环境卫生、参与环境美化、维护环境生态的氛围。

【七】

各村支部和村委会、乡各部门、场镇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 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乡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 ,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乡长杨辉任组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直接责任人, __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18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乡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二、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乡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 __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三、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乡、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 __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乡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乡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废弃工矿地复垦复绿工作,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沼气等生物质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八】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 __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第一年,是我乡经济和发展、环境保护重要一年。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县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努力做好全乡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乡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环境为主线,改善乡容乡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环保所、安监站、电管站、派出所、土地所、企管站联合办公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于瑞清同志为组长,组织委员皮凤猛、派出所所长李明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乡环保所,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

明确“散乱污”企业的界定标准,确定散乱污企业的治理标准,关停取缔的一律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三方督导,台账原有的企业要求全部取缔,重新排查的要求一月内整改到位,做到一企一档,全程留痕,确保整改到位。

2、料场、煤场治理

合围区内14个行政村全部实施“气电化”改造,高速合围区内散煤销售点一律给予取缔。合围区要求全部设立围挡、围挡高度要高于料堆煤堆,三天内建立围挡,严格苫盖,两次苫盖不好的采取断电整改处理,四次苫盖不完全的停业取缔。

3、燃煤锅炉要重新摸牌底数,限定时间依法集中拆除,取缔燃煤锅炉必须做到断水、断电、锅炉移位、烟囱倒地,保存完善的影响资料,台账原有的锅炉要求全部取缔,重新排查的十天内整改到位,做到一炉一档,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包村干部,村干部督导。

4、请示环保局,请专业人员来我乡实地帮助理清传统产业汽车配件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意见。

5、加油站严格按照环保部督查要求整改,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__清查不达国V标准的汽、柴油。

6、全面排查现有餐饮企业、摊点油烟净化设施,要求严禁使用燃煤,对设施不运行、治理效果不佳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依规从重处罚。露天烧烤一律取缔,要求进屋并安装标准设备。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督导。

7、加强企业监管对小作坊下发通告和承诺书,要求严禁露天喷吐、胶黏、烘干、晾晒;对手续不全的企业督促完善手续,对无手续企业一律关停取缔,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督导。

8、强化烟花爆竹燃放治理,高速合围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火爆竹;其他地区按照“禁平时、控节日”的要求,除春节和元宵节外,严控平时烟花爆竹的燃放,由包村干部,村干部负责落实。

9、露天焚烧治理

组建村级巡逻队,强化监管巡查,全天候对辖区进行巡查,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清除秸秆、荒草、垃圾焚烧隐患,禁止随意倾倒及露天焚烧行为,由环保所、包村干部、村干部督导。

10、重点排污企业及个人

严格要求安装排污设施,经环保局验收发放许可证再落实生产。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每周排查两次,及时发现并制止,不配合工作的断电并依法取缔,由环保所、企管站督导。

(二)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

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服务,做好并联审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集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乡容乡貌,使集乡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2.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加强宣教工作,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4.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社区(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二)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 __亲自抓、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乡环保管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五)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与各村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村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村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九】

2018年,生态环境部按照 __、 __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__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 __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

一、推进落实“五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政府信息“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机关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机关部门起草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部务会议、部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

二、加大重点领域环境 __力度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

(二)环境质量信息

加强全国及重点区域、省市级空气质量预报体系建设和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全面开展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和预测预报信息。

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国控断面采测分离、加快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健全环境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水环境监测 __,及时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公布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做好近岸海域水质、海水浴场、入海排污口等海洋环境 __工作。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等 __,及时发布大中城市固体废物年报;及时公布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信息。

(三)行政审批信息

做好环评、新化学物质、有毒化学品、固体废物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受理、审批,以及核与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程序及颁发的许可证件等 __。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__机制方案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管理 __,及时在部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受理、拟批复和批复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全本公开 __和批复文件。及时公开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审批情况。定期公开倾倒区使用、废弃物倾倒许可证发放、疏浚物倾倒量等信息。

加强全国排污许可管理 __,依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社会公开排污单位申请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信息;支持地方组织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整合排污口基本信息和许可要求、实时在线监测数据以及移动执法的检查记录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四)环境监管信息

向社会公布全国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情况;加大对排污单位监测 __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导地方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结合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及联网工作,公开各地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联网运行及 __的抽查情况。推进企业环境 __平台建设,加强企业环境 __督导。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长江经济带和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清废行动2018”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各专项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和挂牌督办案件、我部行政处罚及全国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信息。

公开民用核安全设备、核安全特种人员监管信息及核安全监督检查报告、总体安全状况和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1级及以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事故)信息。按程序公布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情况,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等信息。

(五)投诉举报处理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指导地方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__工作。定期通过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站发布“12369”受理的群众举报情况、特点分析及重点案件督办情况等信息。按规定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三、强化“放管服”改革 __

(一)做好机构改革相关权责清单公开

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部“三定”规定以及并入的行政许可事项等有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工作过程中的 __,接受社会监督制约,推进依法履职。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审批事项向网上办事延伸,建立网上审批数据资源库,开展在线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和改造工作,推动实现“一站式、全流程”网上办事服务,让信息多跑路,方便公众网上办事。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融合,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大厅服务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文明、礼貌、规范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办事企业和公众提供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加强行政审批许可标准化建设

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办事指南、流程,明确办事流程各环节名称、时限和反馈结果,细化申请表格和填写示范、错误案例,完善常见问题解答,简化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时间。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及时发布信息

落实例行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应对 __,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及时公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保护法实施、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等情况,向社会公众传递及时、准确、权威信息。关注并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释疑解惑,凝聚和增进共识,形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合力。

(二)加强政策解读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政策措施、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重要政策出台时,解读方案应与文件同步起草、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部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文件,承办司局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度解读宣讲。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分析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切实增强政策解读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

健全完善 __与回应工作机制,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充分发挥中央新闻媒体及我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矩阵群、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作用,形成联动效应。密切关注因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等引发的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防止误解误读。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 __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环境 __办法(试行)》,强化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加强政府 __前保密审查,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围绕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推进生态环境 __目录体系建设,更新我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完善各部门“五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指导有关县(市、区)落实 __办公厅试点要求,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梳理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研究探索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__进行考核评估。

(二)完善企事业单位 __制度

修订《企业事业单位环境 __办法》,加大企业环境 __督导检查力度,推进企业环境 __工作。探索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 __平台管理与应用模式,规范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数据共享与集中发布,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方便管理部门和公众查询、监督。会同 __有关部门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深入推进环境公共设施、排污单位向周边社区居民和公众开放。

(三)完善 __平台建设

进一步拓宽 __渠道,做好政务服务大厅、部政府网站、手机客户端、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建设,通过部政府网站、公报、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部政府网站互动栏目建设,为公众答疑解惑,便于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最新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务资讯。

(四)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申请信息的权利,规范答复依申请 __。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部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在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以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做到经得起社会公众和第三方评估。

(二)开展业务培训。分级分层组织开展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精心安排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三)加强激励约束。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结合党风政风、政纪建设,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机关各部门、各部属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深化细化,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亮点特色。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部属单位的归口指导,及时跟踪问效落实情况。

【十】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乡环境质量,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区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造城乡环境为抓手,努力做好全乡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乡生态环境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线,积极培植推广无公害和绿色生态产业;改善乡容乡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基本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文化建设持续实施,各项指标逐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创建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书记、乡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环保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立“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机制,多措并举,严防严管。

1、实施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一是把好围挡作业关。乡中心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车站四周建筑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 2.5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 1.8米。二是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他裸露地面必须采取硬化等抑尘措施。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和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三是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和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2、 强化道路交通扬尘污染防治。一是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在乡中心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二是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城镇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三是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蓬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3、加强农业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把好秸秆、垃圾、落叶禁烧关。实施露天禁烧常态化管控,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禁烧责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探索构建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激励和运行机制,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大力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水平。二是把好餐饮排放关。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三是把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关。对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停产、整改。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

(二)水污染防治

以釜溪河、铁钱溪流域为治理重点,以控制和削减场镇生活污水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为主攻方向,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1、实施“河长制”四项行动。以“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为基础,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一是清河。通过对羊叉河、铁钱溪等主要河流河段乱倒垃圾、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湖环境质量。二是护岸。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三是净水。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四是保水。开展保护河湖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用水效率,防止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

2、实施场镇水污染防治行动。一是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二是强化管理。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加强防范。建设临时堆放生活垃圾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3、实施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行动。一是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加强过期失效农药巡查监管。二是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全乡农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依法划定禁养区,严格项目准入。三是加强水产养殖管理。指导水产养殖户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

(三)土壤污染防治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坚决遏制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一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强化典型示范引导,大力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兽药、饲料添加剂中的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二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生产等措施。推进化肥施用零增长行动。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四)强化责任推进重点问题整改

1、中央巡视组、西督中心、省市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2、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3、严密组织实施《铁腕治霾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19个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五)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建立环境突发事件联动机制,按规定开展环境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实行重点时段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和领导带案下访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督查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各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跟踪督查问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理清责任,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及时通报环境保护情况,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村(社区),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村(社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村(社区)的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

2、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担当

严格按照《九洪乡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管理细则》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 __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依据《 __ __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__》(国发〔x〕3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 __青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__》(青政〔x〕92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确保2018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完成农用地(草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x年下降6%。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粮油、蔬菜生产大县全部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制定,为全省农产品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和制备;11月底前,完成分析测试、数据上报;12月底前,完成农用地详查数据分析评价、调查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写,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 __等配合,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除特别说明外均由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专业调查机构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2018年8月底前完成风险筛查与核实,确定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名单。对高度关注地块以及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中、低度关注地块进行详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3.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督性监测,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排空间核算研究,制定青海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加快推进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试点建设,基本完成三年试点建设任务。启动涉镉行业排查整治,组织开展PVC企业用汞强度减半行动,减少镉、汞污染物排放。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全口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清单,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x年下降6%。(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5.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根据区域特征、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各市(州)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公布2018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自2018年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结合国控、省控监测点位以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布点情况,定期组织市(州)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的土壤进行监测。(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6.加强企业关闭搬迁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钢铁、制药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需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应急预案并有序组织实施,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拆除过程中重点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环境。甘河工业园区要重点做好西部锌业、珠峰锌业场地调查及生产设施拆除过程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配合)

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定全省固体废物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全省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调查和整治,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坚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的违法行为。西宁市、玉树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8.强化城镇生活垃圾监管。开展《“十三五”青海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加强规划引领作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按期完成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污染隐患突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缓慢等问题整改销号。推进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创造优良人居环境。(省住房城乡 __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9.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青政办〔x〕206号),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原则,建立健全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制度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面落实规模化养殖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经济适用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基本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牧联动、生态良好的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体系。(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

10.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围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不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安全减量使用、病虫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技术推广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范围,2018年起在全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省农牧厅牵头,省供销联社、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三)切实保护农用地环境。

1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同时,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有效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12.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市(州)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行委)倾斜。市(州)政府要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行委)进行预警提醒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等配合)

13.推进各类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各市(州)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质量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制定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质量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行委)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14.强化草地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坚持以草定畜、草畜平衡,严禁超载过牧。在防治草原鼠害中严禁使用毒性强、残留高的生物制剂,突出运用生物防治技术;规范牲畜药浴的安全标准,防止草原环境污染。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乱开滥垦、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地的行为。(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 __等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环境管理。

15.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全省工矿企业土壤污染筛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信息调查基础上,持续排查本地疑似污染地块分布情况,由县(市、区、行委)环保部门在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动态更新地块清单,地块清单应包括污染地块名称、地址、面积、主要污染物、进展情况、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等信息,并书面通知清单中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及时按规范完成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 __、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6.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经调查确认的污染地块,两年内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各县(市、区、行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应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编制应急预案;发现污染扩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各市(州)环保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等有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有效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 __、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7.强化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各市(州)政府要与辖区内重点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重点企业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补充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内容。(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8.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必须按要求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等,否则不得入库储备。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通过规划调整或进行治理修复,确保达标后再进入用地程序。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环境保护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__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19.落实土壤环境监管职责。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环境质量状况,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监督管理。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要建立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污染(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__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20.加快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推动《青海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x—2030年)》实施,以历史遗留含铬污染场地、无主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污染场地、石油类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农用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列入国家目标责任书的试点项目。同时,加快推进原湟中鑫飞化工厂、杨沟湾铬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2018年9月开工实施。(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西宁市、海北州政府等配合)

21.做好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定《青海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加强中央、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通过召开项目推进会、开展专项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努力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顺利实施。(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 __配合)

22.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根据现有调查结果,按轻重缓急、前期工作成熟度进行认真筛选、,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并组织各市(州)建立本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及时更新,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六)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23.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年内出台《青海省草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污染土壤修复后再利用等技术指南的研究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__、省质监局等配合)

24.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结合“青海生态环保云”、环保业务专网、智慧环保建设,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整合全省环保、国土、农牧等部门相关数据,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住房城乡 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25.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省环境保护厅制定《青海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办法》,会同国土、农牧、经信部门对西宁、海东、海西等地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结合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综合评估各市(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的地区和部门,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视情况由省环境保护厅或提请 __进行约谈、问责。2018—2019年,省环境保护厅会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对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 __、省审计厅等配合)

26.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__、省农牧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粮食局等配合)

27.协同推进确保任务完成。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工作任务开展,12月底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证明资料报省环境保护厅;各市(州)政府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级年度,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并于12月底前将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要抓好统筹协调和资料汇总,及时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 __和国家有关部委。

【十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依据《 __ __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__》(国发〔x〕3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 __青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__》(青政〔x〕92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确保2018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完成农用地(草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x年下降6%。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粮油、蔬菜生产大县全部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制定,为全省农产品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和制备;11月底前,完成分析测试、数据上报;12月底前,完成农用地详查数据分析评价、调查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写,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 __等配合,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除特别说明外均由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专业调查机构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2018年8月底前完成风险筛查与核实,确定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名单。对高度关注地块以及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中、低度关注地块进行详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3.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督性监测,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排空间核算研究,制定青海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加快推进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试点建设,基本完成三年试点建设任务。启动涉镉行业排查整治,组织开展PVC企业用汞强度减半行动,减少镉、汞污染物排放。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全口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清单,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x年下降6%。(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5.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根据区域特征、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各市(州)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公布2018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自2018年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结合国控、省控监测点位以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布点情况,定期组织市(州)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的土壤进行监测。(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6.加强企业关闭搬迁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钢铁、制药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需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应急预案并有序组织实施,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拆除过程中重点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环境。甘河工业园区要重点做好西部锌业、珠峰锌业场地调查及生产设施拆除过程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配合)

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定全省固体废物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全省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调查和整治,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坚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的违法行为。西宁市、玉树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8.强化城镇生活垃圾监管。开展《“十三五”青海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加强规划引领作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按期完成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污染隐患突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缓慢等问题整改销号。推进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创造优良人居环境。(省住房城乡 __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9.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青政办〔x〕206号),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原则,建立健全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制度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面落实规模化养殖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经济适用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基本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牧联动、生态良好的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体系。(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

10.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围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不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安全减量使用、病虫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技术推广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范围,2018年起在全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省农牧厅牵头,省供销联社、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三)切实保护农用地环境。

1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同时,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有效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12.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市(州)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行委)倾斜。市(州)政府要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行委)进行预警提醒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等配合)

13.推进各类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各市(州)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质量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制定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质量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行委)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14.强化草地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坚持以草定畜、草畜平衡,严禁超载过牧。在防治草原鼠害中严禁使用毒性强、残留高的生物制剂,突出运用生物防治技术;规范牲畜药浴的安全标准,防止草原环境污染。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乱开滥垦、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地的行为。(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 __等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环境管理。

15.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全省工矿企业土壤污染筛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信息调查基础上,持续排查本地疑似污染地块分布情况,由县(市、区、行委)环保部门在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动态更新地块清单,地块清单应包括污染地块名称、地址、面积、主要污染物、进展情况、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等信息,并书面通知清单中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及时按规范完成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 __、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6.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经调查确认的污染地块,两年内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各县(市、区、行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应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编制应急预案;发现污染扩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各市(州)环保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等有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有效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 __、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7.强化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各市(州)政府要与辖区内重点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重点企业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补充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内容。(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8.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必须按要求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等,否则不得入库储备。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通过规划调整或进行治理修复,确保达标后再进入用地程序。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环境保护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__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19.落实土壤环境监管职责。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环境质量状况,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监督管理。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要建立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污染(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__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20.加快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推动《青海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x—2030年)》实施,以历史遗留含铬污染场地、无主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污染场地、石油类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农用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列入国家目标责任书的试点项目。同时,加快推进原湟中鑫飞化工厂、杨沟湾铬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2018年9月开工实施。(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西宁市、海北州政府等配合)

21.做好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定《青海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加强中央、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通过召开项目推进会、开展专项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努力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顺利实施。(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 __配合)

22.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根据现有调查结果,按轻重缓急、前期工作成熟度进行认真筛选、,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并组织各市(州)建立本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及时更新,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六)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23.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年内出台《青海省草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污染土壤修复后再利用等技术指南的研究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__、省质监局等配合)

24.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结合“青海生态环保云”、环保业务专网、智慧环保建设,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整合全省环保、国土、农牧等部门相关数据,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住房城乡 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25.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省环境保护厅制定《青海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办法》,会同国土、农牧、经信部门对西宁、海东、海西等地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结合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综合评估各市(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的地区和部门,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视情况由省环境保护厅或提请 __进行约谈、问责。2018—2019年,省环境保护厅会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对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 __、省审计厅等配合)

26.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__、省农牧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粮食局等配合)

27.协同推进确保任务完成。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工作任务开展,12月底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证明资料报省环境保护厅;各市(州)政府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级年度,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并于12月底前将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要抓好统筹协调和资料汇总,及时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 __和国家有关部委。

【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__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x〕13号)精神,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__》(陕办字〔x〕83号)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就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举一反三、突出重点、各负其责、综合施策的原则,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遵循,以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系统化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为方针,统筹推进植被保护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高效综合利用、绿色循环发展四大任务,着力修复自然生态功能,规范开发建设秩序,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使秦岭地区进一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生态屏障坚强有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共生共赢的发展新格局。

二、整改问题

根据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来陕督察及我省自查情况,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问题有:

(一)非法采矿采石问题。秦岭地区采矿采石企业普遍规模小,开发利用水平低,且近年来采矿采石面积呈扩大趋势,对生态破坏严重。

(二)违法企业问题。部分采石企业证照不全,违法开采或随意倾倒废石弃渣;部分采矿企业采矿证过期却仍在生产,废渣沿山体倾倒,且有废水直排和渗坑排放问题。

(三)违规审批问题。秦岭限制开发区内部分企业在未取得秦岭保护管理机构准入手续的情况下,所在县国土资源部门违规向其审批采矿许可证。

(四)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x年底,我省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取消,除西安市外,省级和秦岭其他5市(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均未单设秦岭保护管理机构,此项工作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整改目标

x年底前,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制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陕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沿秦岭各市编制完成秦岭保护规划。

到“十三五”末,全面遏制秦岭地区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得到基本规范,矿区复垦、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秦岭国家公园初步建成,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功能区划水质要求,汉江和丹江出省境水质稳定保持达标。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植被保护。秦岭范围内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封山育林、退耕禁牧、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行动计划;制定并落实天然林、天然草甸保护优惠政策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秦岭生态环境。(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编制秦岭水资源保护行动计划,建立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调度、水电站和水库建设等,保障秦岭范围内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严格控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护生态平衡。(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三)保持生物多样性。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秦岭范围内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调查,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并编制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省林业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四)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根据秦岭矿产资源分布、储量等情况,编制秦岭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严控制和规范采矿权审批。继续推进开山采石专项整治行动,大幅减少采石矿山数量。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保护标志、标牌和界桩等。(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五)切实降低交通设施建设环境影响。在秦岭范围内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该统筹规划、科学选线、坚持边建设边整治边恢复,保持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等功能,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相关市政府负责)

(六)严格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内严禁房地产开发,秦岭内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县级以上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订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计划,已经搬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恢复生态。确保秦岭范围内城乡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省住房城乡 __、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 __,相关市政府负责)

(七)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政府编制秦岭旅游专项规划或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景区和景点应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加强对景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规范游客游览方式和行为等。(省旅游发展委,相关市政府负责)

(八)健全完善机构设置。健全省级秦岭保护机构,协调推动秦岭地区各市完善秦岭保护工作机制。(省秦岭办、省编办负责)

(九)抓紧编制《总体规划》。按照x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编制完成《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保其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督导秦岭各市按照《条例》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秦岭办,相关市政府负责)

(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先对行政区全部在秦岭保护区内的13个县、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区域占比较多的县,按保护的国土面积和生态环境价值相应增加财政转移付资金。(省 __、省秦岭办负责)

(十一)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多部门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对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情况进行“回头看”,严肃查处秦岭范围内非法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行动,规范秦岭新建、扩建、改建的矿产资源开采和建设项目,严厉打击乱砍乱伐、私采滥挖、乱排乱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护职责。 __不定期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和行政监督,各相关行业执法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秦岭范围内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在特定区域组织综合执法。

(二)健全政绩考核。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施奖惩。同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秦岭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要终身追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青年志愿者行动”、生态体验、影音资料等方式,宣传秦岭生态保护,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保护秦岭的积极性,使关注秦岭、保护秦岭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十四】

为切实加强我镇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工作,打造生态家园,建设美丽福禄,着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福禄镇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一、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规划引导,有序推进,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自然生态保护等工作。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农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居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目标任务

水环境治理得到加强,主要污染物指标持续下降,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汝溪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Ⅲ类;结构调整取得较大进步,大力发展生态型产业;节能降耗取得积极进展,万元GDP能耗逐年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80%;自然生态修复功能有所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达标,构建以福山、陆坪、九龙、大印等村为主的生态屏障,切实维护我镇生态空间;加强松材线虫病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推进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加强幼林抚育管护和低效低产竹林改造,实现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0%以上;国土开发强度适度合理,建设用地高效利用;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全面提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态环境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1.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在全镇上下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一是开展“六五”环保宣传月活动,利用场镇赶集日宣传环保知识。二是各村制定关于环境保护的村规民约,重点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教育及处罚。三是通过广播村村响工程、手机报、宣传栏大力宣传新《环保法》。

2. 持续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强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全面完成纳入x年蓄禽整治任务。全面掌握辖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督促业主按要求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补作环评。二是加快工业企业污染整治。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完善治污设施并补作环评,办理排污许可证。三是开展辖区内G318国道公路(6村10公里)沿线环境专项整治,确保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废弃渣土堆积。四是开展汝溪河福禄段河面漂浮物清理,确保河道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五是开展清洁家园行动。要求农户做好门前屋后卫生,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突出问题。

3.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采取镇、村、组三级联动机制,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清运汝溪河福禄段沿线漂浮物、清理河道垃圾,确保不出现浮萍、水藻滋生等现象,建立河流垃圾漂浮物清运、监管长效机制。

4. 加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成福禄污水处理厂,并逐步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场镇生活污水问题。二是根据各村实际需求,为各村配备垃圾箱或修建垃圾池等。

5. 严把环保准入机制。严格执行《梁平县工业发展规范》、《梁平县畜禽规模养殖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规范养殖业发展,严格环境准入规定,提高环评、“三同时”执行效率。

6. 强化生态农业建设。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庭院式生态农业模式,推广“猪—沼—果蔬”、“猪—沼—鱼”以及稻菜轮作、间作套种、立体养殖等循环、生态农业模式(技术)以及循环农业模式(技术)支撑体系。控制化肥、农药、除草剂等施用强度,推广施用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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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13f2dd7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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