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和镇、县和县级市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2-10-10 15:14: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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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和镇、县和县级市的区别

乡和镇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主要根据国民生产总值中工农业的比重以及居民数量等指标来设立的,一般来说镇比乡发达,但是两种的行政级别是相同的。

县级市和县有什么区别:

县级市政府是在符合国家设市标准的较小地域内设立的城市政府。

县级市一般是由县属镇发展设立或撤县建市设立的,一般有较强的农业地区行政管理的色彩。

县级市政府在国家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没有设立地区行政公署地方的县级市政府,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并受地区行政公署的监督指导;

2、在没有设立或不再设立地区行政公署的地方的县级市,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

3、在实行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体制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市政府,受地级市、自治州政府的领导。

县级市政府下辖乡、民族乡、镇政府,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是设立于农村地区的地方政府。

县政府在国家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在没有设立地区行政公署地方的县政府,受省、自治区政府的直接领导,并受地区行政公署的监督指导;

2、在没有设立或不再设立地区行政公署的地方的县政府,以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下辖的县政府,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直接领导;

3、在实行地级市管理县、县级市体制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县政府,受地级市、自治州政府的领导。

县政府下辖乡、民族乡、镇政府,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简单的说,县的经济一般是指农村经济,县级市的经济成分包括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由县到县级市有一定的标准,就是城市经济分量在全县经济中的比重.具体标准如下: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四百人以上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含县属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工、长年临时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镇、街、村和农民集资或独资兴办的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农村学生,以及驻镇部队等单位的人员,下同)不低于十二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十五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十五亿元(经济指标均以一九九○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十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一百元,总收入不少于六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至四百人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十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七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25%,并不少于十二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70%,并不低于十二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八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八十元,总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0%,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5%,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一百人以下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六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20%,并不少于十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60%,并不低于八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六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六十元,总收入不少于四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5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5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设市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驻地。

2、乡、镇以上工业产值超过四十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二十五亿元,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超过一亿元,上解支出超过50%,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县。

3、沿海、沿江、沿边境重要的港口和贸易口岸,以及国家重点骨干工程所在地。

4、具有政治、军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地方设市时,州(盟、县)驻地镇非农业人口不低于六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四万。

()少数经济发达,已成为该地区经济中心的镇,如确有必要,可撤镇设市。设市时,非农业人口不低于十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五百元,上解支出不低于财政收入60%,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高于90%

()国家和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确定予以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和财政补贴县原则上不设市。

()设置市的建制,要符合城市体系和布局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地质、地理环境条件。

()县级市不设区和区公所,设市撤县后,原由县管辖的乡、镇,由市管辖。

设立县级市及地级市标准中的财政收入指标,将根据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由民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适时调整。

曾经在中国出现大规模县改市风潮,有些学者认为县改市的优点是:

1.不增加新的县级建制,有利于减少机构编制,减少管理成本。

2.有利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在整县改市条件下市域内既有城市经济,又有农村经济,可以较好地统筹城乡资源,实现城乡经济互补、优势互补及城乡社会大融合,特别是有利于以城带乡,发展城市反哺农村,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3.有利于避免切块设市带来的市县矛盾,在切块设市模式下,如果块切太大了,县域发展受到严重削弱,如果块切小了,市的发展没有足够空间,一段时间后市县矛盾日益尖锐,最终不得不再进行行政区划调整。近年来大中城市郊县撤县设区大多源于此。

4.有利于节约耕地,提高城镇规模效益。

但现在国家基本上停止了县改市的审批. 县改市的主要缺点是部分地区混淆了城市概念,把大面积农村地区和大量农村人口列入了城市范畴。

城乡划分标准

三个产业划分标准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 标准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的人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各类统计及与统计有关的业务核算,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主要以国务院关于我国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为依据,将我国地理区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第四条 城乡分类与代码

             

           码  分 

         100   城镇

         110     城市

         111     设区市的市区

         112      不设区市的市区

         120    镇

         121     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建制镇的镇区

         122     其他建制镇的镇区

         200   乡村

         210     集镇

         220    农村

  第五条 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城市和镇。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市建制的城市市区。包括:设区市的市区和不设区市的市区。

  设区市的市区是指:

  (一)市辖区人口密度在150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市区为区辖全部行政区域;

  (二)市辖区人口密度不足1500/平方公里的,市区为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和区辖其他街道办事处地域;

  (三)前款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区建设已延伸到周边建制镇(乡)的部分地域,其市区还应包括该建制镇(乡)的全部行政区域。

设区市的其他地区分别按本规定的镇、乡村划分。

  不设区市的市区是指:

  (一)市人民政府驻地和市辖其他街道办事处地域;

  (二)市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区建设已延伸到周边建制镇(乡)的部分地域,其市区还应包括该建制镇(乡)全部行政区域。

不设区市的其他地区分别按本规定的镇、乡村划分。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镇,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建制镇的镇区。包括:县及县以上(不含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的建制镇的镇区和其他建制的镇区。镇区是指:

  (一)镇人民政府驻地和镇辖其他居委会地域;

  (二)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区建设已延伸到周边村民委员会的驻地,其镇区还应包括该村民委员会的全部区域。

  第八条 乡村是指本规定第六、七条款划定的城镇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乡村包括集镇和农村。

  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农村指集镇以外的地区。

  第九条 凡地处本规定城镇地区以外的工矿区、开发区、旅游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地区,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按镇划定;常住人口不足3000人,按乡村划定。

  第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中国五级行政机构,中央--地级市-县、区-乡镇,县区是同级的,40万人口以下的县撤县设区须具备两个条件:非农人口达到12;全县财政收入超过6000万。

在中国拥有特殊的自治权利,特别是特别行政区

自治区是对于少数民族而设立的

现行行政区划根据中国宪法(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省级行政区目前全国省级行政区共31个①23个省②5个自治区③3个直辖市

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一级行政区域。按中国现行行政区域体制,县可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属于市、自治川,也可由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地区”、“盟”管辖。自治县是相当于县的民族自治地方。此外,相当于县级的行政区域还有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工农区、林区。

市是省、自治区内人口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较重要的城市。市人民政府为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它可属于省、自治区,称省(自治区)辖市,相当地区级。也可属于自治州,或由省、自治区委托其派出机构“地区”、“盟”管辖,称地(州)辖市,相当县级。

乡级行政区中国农村基层行政区域,由县级行政区管辖

镇通常是县行政机关所在地,或是农村工商业较集中的地区。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多将市区范围划分为若干区,设立区人民政府。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将其所管辖的地区分为若干街道管理区,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地级行政区地区、自治州、盟是介于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域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但是它们的政权性质不完全相同。

市包括直辖市(如北京市)、地级市(如深圳市)和县级市三种,一般主要是县级市与县的区别。

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主要是体制不同:一是工作重心上,市以城市工作为重点,兼顾农村;县以农村为重点,兼顾城市。二是在配套政策上,各级政府对市城建的方面支持多;对县的农业,扶贫较多。三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上,市政府介入较多因而基本上是县级水平;县主要由驻地镇政府管理因而基本上是镇级水平。四是机构设置上,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较强;而县在农业方面强。五是对外招商引资的条件上,市的吸引力比县大的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db6c53110661ed9ad51f3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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