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梅市府办[2010]7号
【发布部门】梅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4
【实施日期】2010.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0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终极目标,本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更好地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着力抓好应急平台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应急工作,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根据《2010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一案三制”建设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督促、指导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演练、“双盲”演练等形式的预案演练。
(二)确保机构人员到位。继续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上半年实现全市各县(市、区)应急办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员(不含值班室人员);各镇(街)设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或兼职人员;各村(居)设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理顺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完善各成员单位之间,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跨地区、跨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
(四)深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贯彻落实省出台的与突发事件应对法 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管理制度。
二、加快应急平台建设
(一)加快应急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推进梅州市和梅江区二个省试点单位的应急平台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2010年亚运会前实现与省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做好建成后的制度制订、运行维护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其他县(市)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建设应急平台。
(二)做好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前期准备。按省标准,以“一网五库”(应急工作联络网、预案法规库、救援专业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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