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杨郎文化
杨郎文化是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杨郎乡马庄墓地的发掘而得名[1]。主要分布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及其毗邻的甘肃省东南部,尤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和甘肃省庆阳地区最为密集。年代相当于春秋中晚期至战国晚期(公元前7—前3世纪)。经过科学发掘的除马庄墓地外,还有宁夏固原县彭堡乡于家庄墓地[2]。这两处墓地共发掘墓葬77座,为研究该文化的分布、年代、分期及其文化特征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此外,在宁夏固原县、西吉县、彭阳县、中卫县、中宁县;甘肃省东部的庆阳县、宁县、正宁县、镇原县及秦安县境内也有很多重要的发现。从其分布地域来看,主要是以陇山为中心的西北黄土高原东部,属于山地丘陵地带,其间有清水河、泾河、葫芦河、茹河等源于陇山的河流,水草肥美,雨量充足,适宜从事畜牧业的民族生存。
根据目前的发现,杨郎文化的遗存大体可划分为早晚两个发展阶段:早期又可划分为早晚两段,早段以中卫县狼窝子坑[3]、中宁县倪丁村墓地[4]为代表。狼窝子坑墓地出土的啄戈、倪丁村墓地出土的管銎斧,都是典型的北方草原文化青铜器。类似的啄戈在秦安县城关也有出土[5]。管銎斧和啄戈是商周时期北方草原青铜文化最具代表性的兵器,但春秋中期以后已消失。结合共存的短剑、刀、装饰品等铜器判断,其年代不会晚于春秋中期(公元前7—前6世纪)。早期晚段以马庄早期墓葬及于家庄墓地为代表,年代相当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公元前6—前5世纪)。属于这一时期的还有:固原县鸦儿沟[6]、蒋河村[7]、大北山[8]、石喇村[9]、吕坪村[10]、撒门村[11]、侯磨村[12];西吉县陈阳川村[13];彭阳县张街村[14]、米塬村[15]、苋麻村[16];庆阳地区宁县袁家村[17]、正宁县后庄村[18]、镇原县庙渠村[19]、红岩村[20]、庆阳县五里坡[21]等墓地。上述墓地中很多地点均出土中原式中胡或长胡三穿铜戈,为断定这类墓葬的年代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晚期以马庄墓地晚期墓葬、固原县撒门村3号墓[22]及庆阳县吴家沟圈[23]等墓葬为代表,年代相当于战国中晚期(公元前4—3世纪)。
杨郎文化的遗存主要是墓葬。墓葬形制从始至终没有明显的变化,可分为竖穴土坑墓和土洞墓两大类,其中以土洞墓居多。竖穴土坑墓呈长方形。土洞墓有多种形制,通常先挖一长方形竖穴墓道,然后在其东壁或北壁掏出洞室,由于洞室开凿的位置不同而形成多种形制,有的居中呈凸字形、有的开在两角呈凹字形、有的开在一角呈刀形等。死者置于洞室内,多单人葬,仰身直肢,足高头低,头向东,一般无葬具。人骨两侧放置随葬品。墓内普遍殉牲,以马、牛、羊的头和蹄为主,也见有羊颌骨。殉牲多放置在人骨的足端,洞室墓通常置于靠近洞室的墓道内。殉牲的数量多寡不一,最多的如于家庄М4殉羊头53、牛头2和羊颌骨130具;马庄ⅢМ3殉羊头40、马头10和牛头4。一般来说,土洞墓殉牲的数量要多于竖穴土坑墓。
杨郎文化的陶器很不发达。墓内随葬的陶器为数不多,于家庄28座墓的随葬品中陶器仅有7件,马庄49座墓出土陶器只有6件。陶器均为夹砂褐陶,器类有单耳罐和双耳罐(图1、2)。由此可见,该文化早晚期在墓葬结构、埋葬习俗及陶器方面看不出有明显的变化。但在兵器、马具和装饰品方面可以看出早晚发展的脉络。早期早段的遗存目前发现较少,青铜器以短剑、管銎斧、啄戈、矛、斧、衔、环形带扣、鞋底形当卢等为主,未见后期广为流行的鹤嘴斧、形式多样的带扣、各种动物纹带饰及圆雕动物形象,而管銎斧和啄戈在后期遗存中已消失。这一时期的短剑、矛、衔、环形带扣、铃形饰、镜形饰、管状饰等则显示出同后期遗存的紧密联系。
早期晚段是杨郎文化的繁荣期,出土的遗物最为丰富,尽管出现了铁器,但仍以青铜器为主,包括兵器、车马器、工具、生活用具及各种装饰品。兵器有青铜短剑、矛、鹤嘴斧、镞等(图3、5—8、10)。短剑以环首或蘑菇形首短剑为主,剑格多呈一字形或蝴蝶形。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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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作双鸟头相对的“触角式”剑继续存在,不仅数量有所增加,而且制作更为精致,同时还出现了柄首作双兽头相对的“触角式”剑。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墓内随葬短小且不很精致的短剑,有的不足20厘米,最短者只有15厘米,可见此类短剑显然不宜作为兵器使用,而是专为随葬而制作的。鹤嘴斧中间有圆形或椭圆形銎,一端呈斧状有扁平刃,另一端作鹤嘴状,有的銎内残存木屑。矛身呈菱形,骹作圆形且较长。镞有短铤三翼式或三棱窄翼式。车马器比较发达是该文化的显著特点,马具有衔、镳、当卢、节约、铃、马面饰、泡饰、马甲片等(图17—19、27)。衔有单节棍式和两节相套式两种。单节棍式两端呈圆环形;双节中间两环相扣,两端为圆环或两端圆环外附以方形钮。这种双节式衔在整个欧亚大陆草原早期游牧人文化中广为流行。车器有軎、车辕饰、毂、杆头饰等。工具有刀、斧、凿。生活用具有锥、勺、针(锥)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