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工作总结和计划知识分享

发布时间:2020-04-14 04:15: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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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2014年度工作总结暨2015年度工作计划

尊敬的领导:

2014年法律事务部在公司董事会、经理办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从防范公司法律风险为出发点,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为核心目标,探索出了相对清晰的工作思路,总结出了较为可行的工作方法,使得法律事务工作更为成熟。现就我部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4年度工作总结

(一)非诉工作

1、标前评审。自2012年起,公司为防范业务投标过程中的风险,启用标前评审制度。我部协助经营部对招标文件(主要就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排查和把关,指出风险要素,供经营部参考,从源头上加以重视和预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合同审查和谈判。合同审查一直是我部的主要工作职责,除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外,还负责起草和审查公司各类合同。我部及时学习掌握最新合同示范文本,尤其就关键性条款仔细斟酌,寻找依据,阐明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合同谈判方面也更为成熟,在相对弱势的市场地位之下,也能争取到一些合理权益。

3、履约跟进。有针对性地对履约能力差、合同风险大的项目进行合同交底,并实时关注、动态跟踪,结合工程部意见,全面了解项目履约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问题及解决方案。

4、纠纷调处。与工程部、预算部等形成联动,对于项目部发生的纠纷主动介入,积极调处和斡旋,弱化矛盾、增进理解,制定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站在公平合理的角度协助项目部解决了多起工伤、劳资、结算纠纷,有效控制了各类纠纷的起诉率。

5、其他法律事务。及时按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对业主单位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报告,妥善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回复相关往来函件。 主要有各分公司的摸底检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自查自纠,梅溪湖保障性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的全面跟踪服务。

(二)诉讼工作

1、涉诉情况。2014年全年被诉案件总数共计39件(含园林公司,不含分公司,其中一件涉嫌串通投标的刑事案件,作为疑罪不诉结案),起诉案件3件(诉周辉、季智纲借贷案,已调解,部分履行;已诉彭利坤借贷案,已调解,部分履行;浏阳中医院工程款结算纠纷案二审审理中;梅溪湖项目各栋号仲裁已受理,未开庭)。其中诉讼总标的约为1966万元,累计冻结公司资金445万元,目前公司在冻约180万元,尚有9个案件在诉。绝大多数案件均来自于梅溪湖项目部。案件呈现的特征集中为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2、处理办法。签收案卷后,根据起诉状及相关证据,与项目部

及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分析案情,并将案卷送交项目负责人签收,根据案情,提出或应诉或协调处理的合理化意见,配合项目应诉(主要由法律顾问刘彦希应诉)或由项目另行委托应诉,工作中坚持同步协调与积极应诉双管齐下的工作方法。

3、取得的成效。各项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多起案件胜诉,与各大司法机关关系维护良好。鉴于公司在业内的信誉和专业技术力量,法定代表人郭卫峰被聘为长沙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且公司连续两年被长沙县人民法院评定为“民事责任能力等级二级信用单位”(即在500万元范围内,不被冻帐或免除担保)。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少数项目部面对一些诉讼纠纷,法律风险意识淡薄,采取过

激方法且怠于行使权利,寄希望于“走关系”,导致忽视庭审,被动应诉。2、多数项目部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及时,为避免损失扩大,往往出现公司只能主动垫付纠纷款项的情况。 3、公司对于涉诉项目鲜有按照承包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承包合同须依约落实。4、为减少公司超额垫付相关款项的风险,须强化承包合同的担保或缴纳现金保证金的要求。5、法务部对项目法律服务力度不够,应对所有项目履约进行全面跟踪,强化“送法下项目”的法律服务意识。

二、2015年度工作计划

项目既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公司经营风险的重大环节。所以,项目风险控制是法律事务工作的核心,我部2014年的工作重心也将围绕项目展开,为项目风险防范出实招、谋良策。

(一)建立法务风险防范体系。法务风险防范体系包括法务流程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经理管理(即内部承包人)、财务管理、诉讼纠纷、清欠与民工管理六个方面。建立法务风险防范体系对于确保企业生存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管理标准化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法务部已获准增加一名专业法务人员,企业法务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步伐将会大大加快。

(二)健全和完善项目内部承包模式。项目内部承包模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会合理存在,并被法律所允许。法务部将结合当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系列文件精神及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大趋势,认真学习研究,在法律事务方面,制定适应本公司长远发展需求的方案和对策。尤其要健全和完善项目内部承包模式,包括内部承包合同的修订、配套制度的设计和完善等等。

(三)加强施工合同交底和项目履约跟踪。尤其针对内部承包人履约能力不强的、施工合同条款较为苛刻的、业主资信能力较差的、垫资风险较大的项目,应加强与工程部、预结算部门的沟通协作,重点关注,动态跟踪,就有关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预案和方案。

(四)强化分公司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分公司是公司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主要利润增长点。但目前分公司多数“重业务轻管理”,经营和项目管理风险意识较弱,管理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据此,法律事务部应将分公司的法务风险管理全面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来,并将总公司的风险防范方法、制度及体系推广和应用到分公司管理中去。

(五)配合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两年行动”和“营改增”的实施,都将对企业现有管理模式和方法都造成不小的冲击。我们在法务工作上,也应根据形势及时调整思路,与经营部和工程部密切配合,研究创新新方法新对策,为企业规范管理,规避市场风险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借此契机,使法务工作水平再上台阶,助力企业实现弯道超车。

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疏漏或不当之处,敬请领导雅正为谢。

敬呈批阅!

法律事务部 陈硕

2014年12月2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be4227f31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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