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填写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11 13:51: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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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填写规范

一、机构信息集

(一)信息项

机构编码、机构名称、机构简称、所在政区、隶属关系、机构类别、机构级别、正职领导职数、副职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行政编制数、事业编制(参公)、事业编制(非参公)、工勤编制数、其他编制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时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文号。

(二)填写要求

1.“机构编码”指法人单位、内设机构、机构分组的编码,具有唯一性。详细编码规则见《全国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机构编码规范》。

2.“机构名称”栏填写单位的全称。

3.“机构简称”栏填写单位的规范简称。

4.“所在政区”指该单位所在的(或注册地所在的)当前国家政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5.“隶属关系”指该单位按国家行政分级管理的系统隶属层次,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6.“机构类别”栏填写该单位按性质划分的类别,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7.“机构级别”栏填写该单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级别,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8.“正职领导职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该单位(机构)的正职领导职数。

9.“副职领导职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该单位(机构)的副职领导职数。

10.“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未明确核定正副领导职数的,可以仅填此项)

11.“行政编制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的行政编制数。

12.“事业编制(参公)”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13.“事业编制(非参公)”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非参公的事业编制人数。

14.“工勤编制数”栏填写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工勤编制数人数。

15.“其他编制数”栏填写企业编制、社团编制等其他编制数。

1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时间”栏填写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时间。

1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文号”栏填写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单位(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文件编号。

二、人员基本信息集

(一)信息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出生地、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健康状况、熟悉专业有何特长、身份证号、管理类别、人员类别、编制类型、现职务层次、任现职务层次时间、现职级、任现职级时间、公务员登记时间。

(二)填写要求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栏填写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干部人事档案中审核认定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录入时,姓名为两字的中间不加空格。

2.“性别”栏填写男或女。

3.“出生年月”栏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并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出生年月。可录入6位或者8位数(年份为4位数,月份为2位数,日为2位数,如19830319830301)。

4.“民族”栏填写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全称,可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5.“籍贯”栏填写祖籍(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所在地,可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6.“出生地”栏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可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

7.“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①单个党派:如是中共党员,则在政治面貌中选择中共党员(如为预备党员则选择预备党员),同时填写入党时间;如是其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或群众,则在政治面貌中选择相应选项,入党时间不再填写。②多个党派:将中共党员维护在政治面貌一栏,并填写入党时间(如为预备党员则选择预备党员),其他党派分别填写在第二党派和第三党派。

注意:

①入党时间为6位数,年份为4位数,月份为2位数,如199808

②如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共青团员,则不需要在第二党派或第三党派中填写群众。

8.“参加工作时间”栏填写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参加工作起始日期或军人入伍起始日期。格式为6位数(年份为4位数,月份为2位数,如198809)。注意:此时间与简历中参加工作时间应一致。

9.“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11.“身份证号”栏填写公安机关核定的18位二代身份证号码。15位一代身份证号码已经作废,须要重新采集。

12.“管理类别”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在软件固定下接列表中选择。

13.“人员类别”栏填写该人员职务相关的身份类别。如“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14.“编制类型”栏填写该人员所登记的编制类型。

15.“现职务层次”栏根据所任职务层次,选择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的现任职务层次。如“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等,其中“其他”指已免职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16.“任现职务层次时间”栏填写担任该“职务层次”的起始时间。

17.“现职级”栏填写本人所任公务员职级层次类别。(职级层次为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后所任职级,与职务层次不同)

18.“任现职级时间”是指担任该“职级层次”的起始时间。

19.“公务员登记时间”栏填写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具体时间,以公务员登记表上的时间为准。多次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以最近一次登记为准。由于公务员登记是在公务员法实施之后,因此公务员登记时间不可能早于2006年。

三、专业技术职务信息集

(一)信息项

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资格代码、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获得资格日期、取得资格途径、评委会或考试名称。

(二)填写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专业技术资格代码”该干部取得的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正式批准或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代码。

2.“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指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具体名称。

3.“获得资格日期”指获得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正式批准日期,以资格证书时间为准。

4.“取得资格途径”指取得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途径。依据情况,选择“评审”、“考试”、“特批”、“考核认定”或“其他”。

5.“评委会或考试名称”指授予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或考试的全称。

四、学历学位信息集

(一)信息项

教育类别、学历代码、学历名称、学制年限、学位代码、学位名称、学校名称、所学专业类别、所学专业名称、入学时间、毕(肄)业时间、学位授予时间。

(二)填写要求

1.学历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2.“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3.“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4.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下拉列表中选择相应学历。“毕业院校”填写要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如:“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甘肃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等。

5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6.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7.“学位”栏填写要具体,不能只填写“学士”、“硕士”等,应填写准确的学位信息,如:“工学学士”、“教育学硕士”等。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①全日制学历:此类为必填项,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学历(高中及以下学历只需填写学历、学制年限、学校及院系、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项);②学历栏的填写:党校的学历需选择省(区、市)委党校或中央党校大专(大学、研究生);③学制年限的填写:党校的学制年限一般为2.5年;④学位的填写:直接选择具体学位,不需手动填写。如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等;⑤学校及院系的填写:此栏需用学校全称或规范简称,如江西省委党校,同时,此栏不需填写具体专业;⑥所学专业的填写:所学专业如不在选项中,则选择XXX类其他专业,如专业选项中没有经济管理专业,则选择经济学类其他专业,再在其下一栏修改为具体专业,修改后不需要加专业字样;⑦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需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填写时以认证结果为准。

五、职务信息集

(一)信息项

工作单位及职务、统计关系所在单位、基层工作经历、任职机构、任职机构名称、职务名称、任职状态、主职务、是否领导职务、是否领导成员、成员类别、选拔任用方式、是否破格提拔、任职时间、任职文号、集体内排序。

(二)填写要求

从现任职务开始填起,已经免除的历史职务也可填写,每一条职务信息都要填写准确、规范、完整。

1.“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一般不填写临时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务。“全称、简称”自动生成,如与现实情况不同,可单击此处修改。

2“统计关系所在单位”栏从系统产生的机构树中选择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的单位,只能选择法人单位,不能选择内设机构。

3“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乡党政机关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在地()直属机关的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的,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后面的方框内打“√”。

4.“任职机构、任职机构名称”栏填写所任职务相对应的工作机构及工作机构部门,两者为代码和显示名称的关系。任职机构须在机构树中选择,选择后自动填写的任职机构名称可以改动。如担任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则任职机构选择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如担任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征集研究二处处长,则任职机构选择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下面的征集研究二处。

5.“职务名称”栏填写该人员担任的具体职务,职务名称须规范,担任多个不同职务时,应分别录入多条职务,不可合并。机构树中没有的单位,请选择“其他单位”并在下一栏手工录入单位名称。

6.“任职状态”,在任:现任职务选择在任;已免:曾任职务(历史职务)选择已免。

7.“主职务”一般指所任最高职务层次职务,只能指定一条职务为主职务,主职务为领导职务则按照相应层次领导职务统计。

8.“是否领导职务”指是否为单位(机构)的正、副实职领导职务。

9.“是否领导成员”指是否担任该单位(机构)的正、副职、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副书记、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等职务。如担任以上职务的,需在领导成员后面的方框内打“√”。

10.“成员类别”,此项与领导成员项关联,“正职”、“副职”指担任该机构(或内设机构)的正、副职以及其他相当于正、副职级别的职务,否则均选择“其他”。如江西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成员类别选择正职。特例:副处长(正处级),成员类别选择副职;常务副主席,级别虽为正职的级别,但成员类别仍选择副职。

11.“选拔任用方式”可在下拉列表中选择。①公开选拔(聘),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的党政领导干部;②竞争(聘)上岗,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在本单位或者系统内部,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群众评议、组织考察,产生竞争职位人选,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择优任用的公务员;③组织选拔,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的,有别于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委托相关机构遴选方式,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方法和程序进行的选拔方式;④选任,指按照有关法定程序或章程,选举产生领导干部的任用方式,比如县长、市长、省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⑤聘任,指根据岗位需求,经组织、人事部门聘用工作人员的方式。

12.“破格提拔”指未达到《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提拔的,或越级晋升的。

13.“任职时间”栏填写由具有法定管理权限的机关签发的文件确定的任职日期或由会议决定任职的日期。党内职务,以各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的任职时间为准;行政职务(或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职或有关会议通过、选举的时间为准。

14.“任职文号”栏填写由具有法定管理权限的机关签发的有关任职通知、会议决定、命令或公告任职的文件编号及有关会议的名称与届次。党内职务填写党委下文的文号,行政职务填写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等下文的文号。

15.“集体内排序”指对本单位(机构)班子(领导)成员进行手动排序。

六、简历信息集

(一)信息项

简历内容。

(二)填写要求

“简历”栏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需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8.09),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

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规范简称。凡担任过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委员的,需在简历最后隔行另段填写。

例如:

七、奖惩信息集

(一)信息项

奖惩综述、文字描述、奖惩名称代码、奖惩名称、受奖惩时职务层次、批准机关级别、批准机关性质、批准机关、批准日期、奖惩撤销时间。

(二)填写要求

“奖惩综述”栏填写重要的奖励或受处分的情况。奖惩信息要填写完整,奖惩名称列表中没有的项目可手工录入。

1.“奖惩名称代码”指干部受到的某类奖励及荣誉称号的代码或某类惩戒的代码。(可在软件固定的下拉列表中选择)

2.“奖惩名称”指干部所受奖惩的具体名称。

3.“受奖惩时职务层次”指批准给予该人该奖励或惩戒时,该人的职务层次。

4.“批准机关级别”指批准给予该人该奖励或惩戒的组织机关名称。

5.“批准机关性质”指批准给予该人该奖励或惩戒的组织机关的性质。

6.“批准机关”指批准给予该人该奖励或惩戒的组织机关名称。

7.“批准日期”指批准给予该人该奖励或惩戒的日期。

8.“奖惩撤销时间”指撤销该人该奖励或惩戒的日期。

八、年度考核信息集

(一)信息项

年度考核结果、文字描述、考核年度、考核结果。

(二)填写要求

“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与列表关联:在方框内打“√”,则“年度考核”内的结果会根据“选择年度个数”前的数字直接在“文字描述”栏内显示相应个数的最新年度考核结果。

2.选择年度个数:是指输出到考核结果文字描述中的考核年度个数,原则上填写“3”。

3.年度考核:指干部参加年度考核的结论。其中,不定等次,可选“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受政绩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进行考核,可选“病、事假累计超过年度考核半年不进行考核”、“其他”。

九、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集

(一)信息项

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二)填写要求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的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已退休、已离休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家庭成员的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不能为空,没有工作单位及职务的家庭成员应填写×××省×××县×××乡×××村村民或×××省×××县×××街道×××社区居民。

①必须填写的对象为: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最新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须如实填写。②已去世的人员其出生年月可以不填写;并在其工作单位及职务后面加括号注明已去世。③已退休的人员在填写完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在其后面加括号注明已退休。④注意事项:一是称谓为系统选项中规范的称谓,如丈夫、妻子;二是出生日期为6位数,年份4位数和月份2位数,如197604;三是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需加省份;四是刚出生或入学前儿童的,政治面貌可不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为幼儿或学龄前儿童。

十、其他信息集

(一)信息项

是否考录、录用时间、是否选调生、进入时间、成长地、级别、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

(二)填写要求

此信息集主要是便于对公务员的管理增加一些筛选项。

1.“是否考录”指该人员是否通过考录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2.“录用时间”指公务员考录时间。

3.“是否选调生”指该人员是否为选调生。

4.“进入选调生时间”指该人员录用为选调生的具体时间。

5.“成长地”指该人员长期生活或工作的当前国家行政区名称。

6.“级别”指该人员执行的行政级别。

7.“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指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取得的任职资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b73d574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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