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廉政风险建设存在的问题与防范管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8-06-30 00:51: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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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XX机关是工商部门的前沿阵地,在廉政建设和监管风险方面受到广大群众的监督和关注,任何不廉洁、执法不当的行为,不但影响整个工商部门以及政府形象,而且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害,如“苏丹红”、“毒奶粉”等事件震惊全国上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加强基层廉政和监管风险的防范管理重要性及责任之重大。

一、基层廉政风险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廉政风险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基层单位对廉政风险工作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廉政风险建设放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在责任分解上,没有完全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责任意识不强、抓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在责任落实上,没有找到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存在着廉政风险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在实际行动中思路不够清、力度不够大、行动不够自觉;在责任考核上,对考核指标的确定还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致使有的单位只重视量化考核的结果,甚至为应付考核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削弱了量化考核的实际效果;在责任追究上,没有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标准、尺度把握不一,有的问题该追究责任的没有追究,有的应加重追究的做了从轻处理。

(二)廉政风险建设教育针对性不强。在教育的对象上,层次不分,重点不突出,应当成为重点教育对象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成为教育的薄弱点,存在领导干部“生病”群众跟着“吃药”的现象,没有区分廉政风险建设的层次。在教育的内容上,偏重于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典型教育,选树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不够。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一般性集中学习教育多,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和专题教育少,缺乏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感化力、渗透力不强。在教育机制上,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部门之间教育资源、信息未实现共享,协调部署不同步,宣教格局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削弱了廉政风险建设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重要岗位仍然存在廉政风险的隐患。近几年来,虽然工商部门没有腐败案件,但由于岗位设置越来越细,造成兼岗情况严重,增大了操作上的风险,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有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淡薄,对外部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而对“自己人”则疏于防范,在同事或朋友面前丧失应有的警惕,认人不认制度,讲关系不讲纪律,以人情、友情、亲情代替制度,容易导致风险和案件的发生。

(四)廉政风险建设的监督机制不够顺畅。在党内监督上,由于点多面广、平时一些情况难以了解和掌握,影响了监督效果;纪检监察部门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督弱化;纪检监察部门往往在评先评优、年度考评、竞聘上岗等工作中受到影响,使纪检监察部门在行使监督权力上存在一定的顾虑。监督检查部门之间尚未建立真正的监督协调机制,相互合作、整体配合的意识还不强,有待于进一步实现监督人员、监督手段和监督结果等监督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二、加强基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一是增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一把手”,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才能有力推动廉政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要强化平时对本单位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结合工作性质和任务,建立职责岗位具体、监督措施到位、内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明确的责任机制。二是抓住责任分解、落实、考核、追究四个关键环节。责任落实突出经常性,上级部门对干部职工反映问题较多的基层单位要及时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单位、部门和重点工作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年中、年终要进行全面检查。责任考核突出科学性,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区分一般工作和重点工作,合理确定分值,科学进行考评。责任追究突出严肃性,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廉政建设。一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提高执行力,健全机制是根本。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将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同时,建立和完善宣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等宣教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沟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在廉政风险建设中,将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政承诺、廉政学习等,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提高防范管理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的实效,使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廉政风险管理工作要坚持按季督促检查,按年评比验收,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效果进行自我评价。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其他部门风险管理落实反馈情况、干部职工自我评价情况,对廉政风险建设进行总体评价。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廉政风险建设考核与创建“文明单位”有机结合起来,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指标分解到绩效考核体系中,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对因不认真抓落实而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考核中扣减相应的分值。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党内监督。一是以党员群众为基础,创建党内监督宽松环境。要相信和依靠党员群众,广开言路,广纳意见,形成大家关注监督、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懂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宽松环境。要加大对党内监督工作特别是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各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增强党员群众监督的主动性。二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重点加强对领导行为、决策、执行的监督,做到突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落实上级纪委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突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三是以党务公开为载体,建设党内监督“阳光工程”。党务公开要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内联网,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与政务公开协调统筹,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实现基础设施、网络等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在形式上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的不同,实行专栏公开、会议公开、专项公开、媒体网络公开等。通过推行党务公开,使党内监督成为“阳光下”的监督。四是以双向互动为依托,畅通党内监督渠道。要建立沟通机制,领导干部之间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经常与党员群众进行思想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及时倾听、了解党员群众心声;注重拓宽党员群众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信访等监督渠道。要建立反馈机制,对党员群众所提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以适当的形式反馈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整体素质,有效防范风险。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案件防范关口前移。要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案件防范关口前移。重视风险隐患的成因、防范措施的制订、问题的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情况。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要经常分析和注意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思想行为,不仅了解其在岗的表现,同时对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关注,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及时报告,严肃查处。二是实行履职问责,提高执行力。实行责任追究,是促进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严防违规行为演变升级的重要手段。根据履职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在岗察看、下岗培训等责任追究方式。通过实施责任追究,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消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的陋习、树立“制度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三是推进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风险防范水平。要充分利用发达的计算机网络,提高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对重点岗位和风险岗位业务工作的有效监控,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在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设计框架中,业务监督要覆盖所有的风险岗位;在监督方式设置上,既要有外部监督,也要有内部监督,既要有上级监督,也要有同级监督;在监督功能设置上,要设定好重要业务部门的岗位风险、责任人、检查重点,风险随岗位定,做到上岗有记录,监督有痕迹,实现对业务快速监督,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9c9eaebf8c75fbfc77db2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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