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13 18:04: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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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

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

凡在我校申请学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之前,须提交在学期间产出的科研成果,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条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1、以第一作者身份,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刊物或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至少发表本专业领域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品分析、案例分析等)1篇;或公开发表与专业有关的作品1件。

2、获1项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体育赛事相关奖、作品奖或其它实践性成果相关奖等奖励(第1人;本人为第2人时,第1人应为其导师)。

3、被相关单位采纳或实施的实践性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

学校鼓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院(中心)依据各自学科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943ab5e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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