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哈政办综[2008]99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27
【实施日期】2008.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9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哈尔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精简各类文件,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考核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规范工作,提高质量的原则。
第三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承办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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