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总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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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公安机关。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并办公区域内使用普通话,违反者,总经理视其情况轻重进行警告或罚款处罚。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早上八点半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工资50块。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极力维护公司形象,严守职务机密,违反者扣除所有工资并依法论处。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嬉戏打闹、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第八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第九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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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二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四条员工处理公事时使用公司统一电话,不得使用私人手机,若违反或泄露相关商业信息者,扣除所有工资,对公司造成严重后果者,直接移交公安机关论处。
第十五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利用公司资源打游戏、看电影,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售卖除公司以外的酒水产品,违反者扣除所有工资。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主任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十八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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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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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征募事宜,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同意后方可展开。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办公室主任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近期内免冠照片1寸两张,5寸一张(需过塑);3、其它必备的证件及岗位需要证件。
第四条新进人员需有一周考核期,考核期内,公司可以根据员工表现决定是否任用。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试用期,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成绩达不到公司要求标准者(详细看第五条),公司有权辞退。试用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期满考核合格者,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试用或考核期间经公司考核: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