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降雪低温天气的预警通知
【法规类别】气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安办[2010]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1.01
【实施日期】2010.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降雪低温天气的预警通知
(津安办〔20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及有关单位:
据市气象局预报,我市近日将有中到大雪,局部暴雪,且雪后风力强,降温幅度大,给生产、运输和群众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和《天津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根据我市《防范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应急预案》,市安委办就做好降雪低温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保稳定、保民生、保安全、保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灾害天气尽早制定预案,做好应对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和责任到位。努力防止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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