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跨省转移接续

发布时间:2013-12-07 23:55: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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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 博爱医院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跨省转移接续中新网1月14日电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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