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
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
施
方
案︵
调
整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4
二、基本原则…………………………………………………………4
三、总体要求…………………………………………………………4
四、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范围…………………………………………5
(一)中央层面的资金……………………………………………………5
(二)自治区层面的资……………………………………………………6
五、计划整合资金额度………………………………………………7
(一)中央资金……………………………………………………………7
(二)自治区资金…………………………………………………………8六、整合资金实际投向………………………………………………9
七、年度建设任务……………………………………………………10
(一)产业扶持类 ………………………………………………………10
(二)基础设施类 ………………………………………………………16
(一)其他类 ……………………………………………………………20
八、明确工作职责 …………………………………………………22
九、组织保障措施 …………………………………………………22
(一)加强组织领导…………………………………………………22
(二)规范运行机制…………………………………………………23
(三)规范资金管理…………………………………………………23
(四)切实加强监管………………………………………………24
十、项目资金公告公示 ……………………………………………24
十一、其他事项 ……………………………………………………25
附件 ………………………………………………………………25
隆林各族自治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
为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的精神,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县为主,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二是全面统筹,县为主体;三是瞄准贫困、精准施策;四是权责对等、激励约束;五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总体要求
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现脱贫攻坚投入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总体效益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步伐明显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权责更加匹配,确保如期完成我县摘帽销号和脱贫攻坚目标。
四、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具体包括:
(一)中央层面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林业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等19 项涉农专项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自治区层面的资金。包括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扶贫部分)、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美丽广西·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相关基层服务工作经费除外)、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农林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资金、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资金、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库区贫困县部分)、“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发展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服务业发展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22 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以及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包括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可统筹整合使用相对应的配套、补助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计划整合资金额度
2018全县计划统筹财政涉农资金规模38640.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972.46万元,自治区资金11668万元。具体包括:
(一)中央资金。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73.1万元;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1238万元;
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72.5万元;
4.林业补助资金1066万元;
5.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650万元;
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702万元;
7.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3300万元;
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26.41万元;
9.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1994万元;
10.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50.3万元;
11. 旅游发展基金26.15万元;
12.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2474万元。
(二)自治区资金。
1.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07万元;
2.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6万元;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40万元;
4.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相关基层服务工作经费除外)52万元;
5.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875万元;
6.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15万元;
7.农林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资金195万元;
8.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资金39万元;
9.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库区贫困县部分)191万元;
10.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325万元;
11.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963万元;
12.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用于“三农”建设部分1680万元。
六、整合资金实际投向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坚持与我县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紧密挂钩,从县级扶贫项目库中选择脱贫攻坚重点项目,精确瞄准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着力增强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我县实施具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农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等。
1.农业生产发展6534.42万元。其中: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850万元、2017年脱贫摘帽村奖励项目130万元、贫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3130.3万元、脱贫户产业项目发展巩固扶持项目1232.6万元、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油茶基地扶贫产业项目300万元、隆林油茶产业扶贫示范区产业项目298.52万元、者保乡中棒村片区扶贫综合开发建设项目593万元;
2.农村基础设施30460.49万元。其中:2018年通屯水泥路项目17404.54万元、2018年产业砂石路项目328万元、2018年屯内道路硬化项目300万元、2018年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6019.35万元、2017年续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1757.19万元、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项目48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4166.41万元;
3.其他1645.55万元。其中:能力建设项目676.53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969.02万元。
七、年度建设任务
(一)产业扶持类。
1.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建设任务:新增贫困村结合本区域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展壮大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草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2)建设地点:委陇村、岩晚村、鱼塘村、新华村、向阳村、龙良村、同禄村、南光村等17个贫困村。
(3)项目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850万元。
(5)补助标准:贫困村50万元/村。
(6)时间进度:2018年4月实施,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确保2018贫困村年收入达3万元,2019年达4万元,2020年达5万元。
2.2017年脱贫摘帽村奖励项目。
(1)建设任务:新州镇那么村林下鸡养殖项目,购买鸡苗10000羽、饲料等;新州镇那么村百合种植项目,新建10亩,整地、购种、肥料、种植;新州镇民德生态养鸡场饮水工程,新建115立方米、水池、安装引水管;沙梨乡委敢村集体经济续建冷冻库建设项目,采购配套冷冻设备等;猪场乡烂木干村集体经济杉木种植项目,新建6亩,整地、购苗、肥料、种植;德峨镇保上村扩建黄牛养殖项目,购买5-8月龄大种黄牛20头;克长乡新合村魔芋种植项目,新建50亩,整地、购苗、肥料、种植;隆或镇马宗村中草药材种植项目,新建50亩,整地、购苗、肥料、种植;介廷乡弄昔村种植通草项目,新建40亩,整地、购苗、肥料、种植;革步乡央索村油茶种植项目,新建50亩,整地、购苗、肥料、种植等项目。
(2)建设地点:新州镇民德村、那么村、沙梨乡委敢村、猪场乡烂木干村、克长乡新合村等13个脱贫村。
(3)项目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30 万元。
(5)补助标准:2017年脱贫村10万元/村。
(6)时间进度:2018年7月实施,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新州镇那么村林下鸡养殖项目受益户数4户20人;那么村百合种植项目受益户数5户25人;民德生态养鸡场饮水工程受益户数20户100人;沙梨乡委敢村集体经济续建冷冻库建设项目受益户数218户1300人;猪场乡烂木干村集体经济杉木种植项目受益户数620户2764人保上村扩建黄牛养殖项目受益户数739户3349人;克长乡新合村魔芋种植项目受益户数579户2409人;隆或镇马宗村中草药材种植项目受益户数30户123人;介廷乡弄昔村种植通草项目受益户数415户1623人;革步乡央索村油茶种植项目受益户数267户1066人受益户数267户1066人。
3.贫困户产业以奖代补项目。
(1)建设任务: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18年预脱贫的贫困户发展家庭式产业进行奖励补助,贫困户建档立卡在册人口每人1000元,预计补助31303人贫困人口。
(2)建设地点:全县16个乡(镇)。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组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130.3万元。
(5)补助标准: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18年预脱贫的贫困户发展家庭式产业进行奖励补助,贫困户建档立卡在册人口每人1000元,预计补助31303人贫困人口。
(6)时间进度:2018年3月实施,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通过产业扶持,促使贫困户自行发展家庭式小产业,以达到产业扶贫,“造血”脱贫,使年度内预计31303人贫困人口得到受益。
4. 脱贫户产业项目发展巩固扶持项目。
(1)建设任务:脱贫户发展家庭式特色产业的,经验收,规模与规格达到合格的,按以奖代补的方式每户贫困户补助2000元人民币为上限进行奖励补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参与经营主体签订代种代养代加工、委托经营、订单带动、股份合作、合股经营协议等方式参与特色产业项目开发的贫困户,经验收合格后,按以奖代补的方式每户贫困户补助2000元人民币为上限的奖励补助。
(2)建设地点:全县16个乡(镇)。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组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32.6万元。
(5)补助标准:所有发展的产业项目每个贫困户可以申请1个项目或多个项目,验收评估后补助资金超过每户补助2000元人民币为上限的,按最高上限进行奖励,超出部分不予补助。产业验收评估达不到每户2000元上限的,按实际验收进行补助。
(6)时间进度:2018年5月实施,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以全县2016、2017年脱贫户为巩固扶持对象,结合区域自然条件与脱贫户的医院和实际能力,遵循“自我发展、创业脱贫”原则,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参与实施或委托经营的特色产业项目、订单带动、股份合作、劳务服务、设备设施租赁等。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脱贫户发展家庭式特色产业(庭院经济),确保户户有稳定收入。
5. 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油茶基地扶贫产业项目。
(1)建设任务:示范林建设油茶高产栽培示范基地80h㎡(1200亩)、新建管护房2座、林道5km;建设滴管系统一套,包括蓄水池5座、抽水机2台、抽水机房2座、输水管1500m,供水管6000m,灌溉带15000m;220V输电线路1.5km;主标识牌1块,副标识牌1块。
(2)建设地点:平班镇者合村、者保乡南光村。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林业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00万元。
(5)补助标准:2500元/亩。
(6)时间进度:2018年8月实施,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推广示范良种和高产栽培技术,提高油茶产品产量和效益,带动农户积极投入油茶种植业和低产林改造,促进当地油茶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基地在建设期、运营期均可为农户提供大量务工机会,解决部分贫困户的劳务收入,贫困户在基地务工的收入可达2万元/年/人。缓解当地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
6.隆林油茶产业扶贫示范区产业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60亩;水肥一体化处理池50m³;龙滩渠道工程5387m;高位水池300m³、高位水池200m³、高位水池150m³;DN160抽水管1240m;DN110给水管4250m;DN75给水管9820m。
(2)建设地点:沙梨乡坝平村。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林业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98.52万元。
(5)补助标准:水肥一体化设施0.3万/亩;水肥一体化处理池 0.35万/m³;龙滩渠道工程0.031万/m;高位水池0.1万/m³、高位水池0.1万/m³、高位水池0.1万/m³;DN160抽水管0.035万/m;DN110给水管0.025万/m;DN75给水管0.01万/m。
(6)时间进度:2018年9—11月实施,2018年12月验收。
(7)绩效目标:示范区灌溉项目建成后,将受益沙梨乡岩偿、开冲、沙梨3个村12个屯503户2279人,其中贫困户153户641人。同时可供示范区油茶造林和低产林改造11000亩,其中:高产高效示范新造林7800亩,低产林改造3200亩的灌溉。使示范区的油茶高产高效生产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提高油茶产量、产值,通过项目的实施预期示范区油茶从原来平均亩产茶油7.5kg增加到30—40kg,平均亩产值从900元增加到3600—4800元。贫困人口预计年平均增加6255元的收入。
7.者保乡中棒村片区扶贫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坡改梯2241亩,地头水柜4座,每座100立方米,田间道路4.288公里。
(2)建设地点:者保乡中棒村。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发改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93万元。
(5)补助标准:2646元/亩。
(6)时间进度: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完成贫困村坡改梯改造、完善水利灌溉、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受益户数80户295人。改善贫困村生产条件,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
(二)基础设施类。
1. 2018年通屯水泥路。
(1)建设任务:坝来丫口至老风寨屯、龙江桠丫口至者隘屯、水洞至岩弯通屯等192条通屯硬化路。
(2)建设地点:岩茶乡龙台村、克长乡新华村、新州镇弄桑村等35个贫困村。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扶贫办、交通局、民宗局、财政局、发改局、金钟山林场、移民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7404.54万元。
(5)补助标准:44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8年4月开工,2018年12月竣工验收。
(7)绩效目标:解决35个贫困村解决10711户44266人出行难问题。
2. 2018年产业砂石路。
(1)建设任务:新建、扩建7条产业砂石路,路基路面19.617公里、水沟涵洞。
(2)建设地点:沙梨、猪场、德峨、桠杈、新州、蛇场等6个乡(镇)。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扶贫办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28万元。
(5)补助标准:17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8年5月开工,2018年12月竣工验收。
(7)绩效目标:解决6个贫困村348户1670人出行难问题。
3. 2018年屯内道路硬化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相关乡(镇)贫困村通屯、屯内道路硬化项目。
(2)建设地点:相关乡(镇)贫困村。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00万元。
(5)补助标准:18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2月竣工验收。
(7)绩效目标:改善全县相关乡(镇)贫困村村屯基础设施建设。
4. 2018年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30m³、50m³、60m³、100m³、200m³、300m³高位调节水池;安装输配水管道(含入户管);供水入户套件;消毒设备和工程标志牌。
(2)建设地点:德峨镇金平村、三冲村、德峨镇水井村、革步乡弄保村等34个贫困村。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水利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019.35万元。
(5)补助标准:DN20热镀锌钢12.27元/米;DN25热镀锌钢管18.07元/米;DN40热镀锌钢管28.12元/米;DN50热镀锌钢管36.08元/米;DN65热镀锌钢管48.10元/米;DN80热镀锌钢管56.55元/米;DN100热镀锌钢管73.66元/米。智能型消毒剂投加器4445元/套;一体化净水器4500元/套。家庭水柜2.3万元/座。
(6)时间进度: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2月竣工验收。
(7)绩效目标:解决34个贫困村246个屯饮水难问题。
5. 2017年续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17个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沙梨乡坝平村六马上屯、天生桥镇九龙村隆或镇龙爽村等17个贫困村。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水利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757.19万元。
(5)补助标准:DN20热镀锌钢12.27元/米;DN25热镀锌钢管18.07元/米;DN40热镀锌钢管28.12元/米;DN50热镀锌钢管36.08元/米;DN65热镀锌钢管48.10元/米;DN80热镀锌钢管56.55元/米;DN100热镀锌钢管73.66元/米。智能型消毒剂投加器4445元/套;一体化净水器4500元/套。家庭水柜2.3万元/座。
(6)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开工,2018年5月竣工验收。
(7)绩效目标:解决17个贫困村73个屯饮水难问题。
6. 贫困村第一书记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第一书记驻村改善村屯道路、安全饮水设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施村屯绿化亮化环境整治项目以及产业发展项目。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党群致富联合体,用于带动贫困户发展符合本地精准脱贫规划的增收项目。
(2)建设地点:全县97个贫困村。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基层办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85 万元。
(5)补助标准:5万元/贫困村。
(6)时间进度: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困难群众发展增收项目。
7. 农村危房改造。
(1)建设任务:新建1766户农村危房改造。
(2)建设地点:全县16个乡(镇)。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住建局
(4)资金安排:涉农整合危房改造资金4166.41万元。
(5)补助标准:一等是居住在一级(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1.7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精准识别分值再增设为四挡,第一档分值为1—33分,每户再补助1.55万元;第二档分值33—44分,每户再补助1.4万元;第三档分值45—55分,每户再补助1.3万元;第四档分值56—66分,每户再补助1.25万元);二等是居住在一级(D级)危房的低保户,户均补助2.5万元;三等是居住在一级(D级)危房的低保户家庭,户均补助2.26万元;四等是居住在一级(D级)危房的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2万元;五等是居住在一级(D级)危房的低保户家庭,户均补助1.85万元。
(6)时间进度:2018年4月开工,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解决16个乡(镇)1766户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
(三)其他类。
1. 能力建设。
(1)建设任务:职业学历教育(2015-2017续培生)、巾帼励志班(2015-2017年续培生)、两后生培训、短期培训A类、电工、电焊等培训获证以奖代补等。
(2)建设地点:全县16个乡(镇)。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扶贫办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76.53万元。
(5)补助标准:职业学历教育(2015-2017续培生):1500元/人、巾帼励志班(2015-2017年续培生):2000元/人、两后生培训:2750元/人、短期培训A类:3000元/人、电工、电焊等培训获证以奖代补:800元/人。
(6)时间进度:2018年4月实施,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完成对职业学历教育(2015-2017续培生)、巾帼励志班(2015-2017年续培生)、两后生培训、短期培训A类、电工、电焊等培训获证以奖代补等补助发放。
2.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1)建设任务:对全县扶贫小额信贷约2.2亿元按照基准利率贴息。
(2)建设地点:全县16个乡(镇)。
(3)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县扶贫办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969.02万元。
(5)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小额扶贫贷款,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
(6)时间进度:2018年1月实施,2018年12月项目验收。
(7)绩效目标:解决约4670户贫困户生产资金缺乏问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产业扶持补贴,鼓励通过发展种养殖产业增收脱贫。
八、明确工作职责
自治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本地区社会发展规划与扶贫规划的衔接工作,指导项目的实施等。自治县财政局按照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牵头会同自治县扶贫、发改等相关部门提出资金整合方案,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等。自治县扶贫办指导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的实施以及扶贫工作绩效考核等。自治县审计局负责整合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等。其他部门根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相应项目,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九、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由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简称“自治县扶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制定报备、预算支出科目调整、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自治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二)规范运行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等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切实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并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三)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资金管理按照《隆林各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脱贫攻坚、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做到“七个不准”:
1.不准借统筹整合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在少数地方搞“盆景式扶贫”。
2.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与扶贫开发和贫困人口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本建设。
3.不准用于平衡预算。
4.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和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
5.不准将贫困户生活方面的资金(如农村低保、五保资金)用于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准降低(减少)用于贫困户(人)的补助(供)标准(资金)或将发放到户到人的资金(如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侵占群众利益。
6.不准用于平衡各种关系、无序分配使用,造成资金再度分散。
7.不准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和工作支出。
(四)切实加强监管。自治县扶贫办、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资金政策专责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中,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慢的,或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超出整合方案实施相关项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十、项目资金公告公示。
自治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级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年度资金整合方案中项目的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计划时间进度,实施地点和责任单位等具体详见附件表格里。
附 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明细表
1-1.隆林各族自治县2018年通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1-2.隆林各族自治县2018年产业砂石路项目
1-3.隆林各族自治县2018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
程项目
1-4.隆林各族自治县2017年续建农村饮水工程项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48a5f2c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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