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发布时间:2023-01-09 09:27: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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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旅游管理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国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很多面临衰退、濒危甚至消失的状态,必须加以保护与传承。对此,提出三点对策,一是立法保护为先导,二是教育传承是主角,三是统筹规划促实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民族或群体的文化与传统的重要标识,是历史的见证,是民族自觉与自我认知的方式。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也经历了一个过程,2001年,我国积极参与向联合国申报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才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2004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我国政府加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此后,20053月,国务院发布和实施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这标志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开始与国际接轨,也意味着这一概念在我国的被接受和确认。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危机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杰出文化传统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极为丰富。如陕北春节习俗中的民间艺术:古老的社火、民间剪纸、民间秧歌、皮影戏等等都蕴涵古老深厚的文化底蕴,闪现着鲜活的生命光彩,遍布全国的民间木版年画产地、丰富多彩的民间玩具产地,民间陶瓷产地,民间印染产地,满族萨满祭祀仪式等等。可以说中国现存的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民族本源文化的活化石,传递着我们祖先生命的脉搏。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的那样“对于许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
是维系社区生存的生命线,是民族发展的源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存在着严重危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失传或正面临失传的险境。比如辽宁省现有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139人,近年来已有17人相继病逝。健在的传承人中75岁以上的有20余人,他们由于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所掌握的技艺正处于濒危状态,恐怕会随着老艺人的逝世而亡佚。正如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的:“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正是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濒危状况的一个基本估价。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几点对策(一)立法保护为先导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规范和保证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这是国际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通常做法,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之一。中国各级政府积极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国内很多省区都相继出台了本区域内的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条例。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是代表一种国家意志,通过国家立法和国家机器的有效保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形式固定保护传承行为,进而使之转变成整个民族的自觉的文化认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193af9e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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