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美国借鉴与启示作者:胡敏 蔡天啸来源:《时代金融》2017年第11期
【摘要】时至今日,互联网金融发展已具备一定规模,各项创新形式不断,相应也并存法律规制等风险。对此,实务界、学界进行了探讨。借鉴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则和监管模式体制,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思考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稳步、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 美国经验 启示
一、问题提出
(一)何为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于互联网进行金融活动,可能导致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被称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1]互联网金融作为近年来新生事物,已广泛传播。其中,最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为移动支付(如支付宝),利用社交网络产生的模式(如微信支付)以及利用搜索优势而建立的钱包。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互联网金融热潮是伴随着互联网浪潮而产生、发展的。互联网是现代信息技术,甚至作为高科技产业的核心。其在与金融相结合时,由于其自身带有的特性,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特性。而简单来说,金融的核心是货币资金在其占有者与需求者之间的配置过程。[2]两者的结合虽形式上有着“互联网的外衣”,但究其本质仍为金融。
根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互联网支付行业整体保持安全、平稳、高效运行,交易规模稳步提升。全年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三百多亿笔,金额二十多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55.13%和41.88%。可见,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资金量庞大。在每年庞大交易和高速增长的现实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稳步发展有助于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国外监管经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0e6ec85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f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