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

发布时间:2017-11-07 10:52: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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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执行。

一、评审范围

本市所属的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在台中央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中央有关部门委托,也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一)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

(二)专业条件

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发表相应的专业论文论著,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3.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或兼评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四)考核要求

4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3篇以上(其中1篇应为第1作者)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3万字以上)。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星火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者。

3.获设区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科技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者;省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建设领域的单项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主持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项目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或验收),有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复杂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国家优质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两项以上省优秀设计二等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两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QC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主要编写者;国家、省标准设计图集的主要设计者;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国家、省级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者;部“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持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fd25a6c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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