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3 21:25: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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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对因工伤亡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做到四不放过,根据国家和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在对 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条 事故的报告

  1.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当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事故单位安全员或领导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

  2.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物损情况、处理及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安全管理部门应5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发生火灾事故后,发现者应立即向消防局报警,同时向公司行政安全部门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同时向公司行政安全部门报告。

5.职工经确认患有职业病的按《呼和浩特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条 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在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及社会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10

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上报市有关部门批复结案。

 3.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组长应由公司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2)成员应具有事故调查需要的专业或专长;

 3)成员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调查的需要;

4)成员与事故发生方无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阻碍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 事故的应急和处理

1.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理,控制事态的发展,具体执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的要求。

  2.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建议,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经批准后实施。

  3.处理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制定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要通过安全管理部门评价后实施,安全管理部门保存评价记录;职业病通过行政保卫部评价后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食物中毒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要通过行政保卫部评价后实施,并保存评价记录。

4.安全管理部门应将重大事故处理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轻伤事故可以以会议的形式传达。各单位应交流信息,汲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安全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和保存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第五条 工伤和职业病患者的处理

1.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呼和浩特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

  2.公司应根据规定,给予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法相关手续。

  3.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4.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如需进行工伤认定,需按照《呼和浩特市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第六条 附后《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附一:

 

编号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类别: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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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事故:

 

 

 

 

一、企业详细名称:

通讯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二、企业经济类型:

国民经济行业: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地点:

 

五、事故类别:

 

六、事故全部原因:

其中直接原因:

七、事故严重级别:

 

八、伤亡人员情况:

 

 

 九、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十、事故经过: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十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十三、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十四、调查组成员:

 

 

事故有关附件:

 

事故现场及死者照片:

 

事故现场示意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dc2e2dd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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