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4 22:40: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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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全域旅游,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镇,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花办发[2017]14)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镇区域内5公里以上河流。

三、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职责分工

()组织协调机构

“河长制”实施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推进,成立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分管农业农村的副镇长担任、镇水利站站长副主任,镇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镇相关站所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分细则由镇河长办另行制定。

()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性质划分,由镇副科以上领导担任乡镇级河道河长,实行“一对一”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沿河村()为责任主体,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河道的河段长,协助河长做好河道整治工作。河长、河段长名单要通过镇、村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d9d2e4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a3.html

《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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