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发布时间:2019-03-16 04:04: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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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豫工信节[2012]819

【发布部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2.11.13

【实施日期】2012.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工信节〔2012819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为促进我省工业清洁生产,规范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和验收程序,省厅制定了《河南省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河南省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我省工业清洁生产工作,规范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和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工业生产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依据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对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审核报告、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取得的绩效及拟实施方案预期效果的全面检查、核实、评定和确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及从事相关管理和服务活动的部门和机构。

第四条 县及县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审核验收工作。

第二章 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

第五条 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

第六条 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与其签订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协议,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后将申请企业制定的审核计划、审核组织、人员基本情况报所在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七条 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实施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一)审核准备。开展培训和宣传,成立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二)预审核。在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企业清洁生产目标;

(三)审核。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建立物料平衡、水平衡、资源平衡以及污染因子平衡,找出物料流失、资源浪费环节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四)实施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对物料流失、资源浪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进行分析,提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进行方案的初步筛选;

(五)实施方案的确定。对初步筛选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行技术、经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9af5c87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05f85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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