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及监管分析

发布时间:2020-05-23 01:51: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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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及监管分析

  

  作者简介:梁?B(1985.5-),女,湖南永州,硕士研究生,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占英春(1985.5-),女,山东聊城,硕士研究生,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摘要:今年来伴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以其直接、便捷等优势在中国得到快速发展,但同时,P2P网贷跑路事件频发,2014年4月15日,“旺旺贷”突然关闭,这是继福翔创投、元一创投等之后,国内又一“跑路”的P2P网贷平台。这些频发的P2P网络借贷事件引发社会对其风险、监管的关注和思考。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风险分析;监管建议

  

  2012年12月21日,“优易贷”突然中止运营,网站负责人携款潜逃,上百位投资人被骗,总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其中十余位投资人被骗资金超过100万元,成为迄今为止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国内诈骗金额最高案例。2014年4月15日,“旺旺贷”突然关闭,客服电话无人接听,这是继福翔创投、元一创投等之后,国内又一“跑路”的P2P网贷平台。频发的P2P网络借贷事件引发社会对其风险、监管的关注和思考。

  一、 我国P2P网络借贷现状

  P2P 网络借贷( peer to peer lending) ,简称 P2P网贷,也称“人人贷” ,是由有资金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牵线搭桥,以信用贷款的形式,将资金贷给有借款需求的个人。可以说,P2P 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形式,是一种新型的民间借贷。

  早在2005年,全球第一家P2P公司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经过多年发展后,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已相对完善。自2007年P2P 网络借贷从国外引入我国,并在短短几年间得以迅猛发展。截至2013年末我国P2P网贷平台超过200家,可统计的P2P网贷平台2012年线上累计交易额超过100亿元,投资人超过5万人。

  然而这些网络借贷的参与者良莠不齐,甚至出现了非法集资、高利贷、金融诈骗等危害金融安全的恶意事件,例如淘金贷、优易贷、安泰卓越、众贷网、城乡贷等等,整个P2P网络借贷行业乱象丛生。

  二、 我国P2P网络借贷乱象背后的风险分析

  (一)来自制度漏洞的风险

  P2P网络借贷相关立法没有完善,网络借贷缺乏监管依据。这是因为P2P网络借贷是一种依托于网络而形成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由于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个人对个人贷款的法律条文,有关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法规也是空白,对于网络借贷的合法性也无法得到确认,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活动行走在法律的边缘,所以网络借贷安全性稳定性得不到保障。同时,无法可依导致各地的监管分支机构都无法对网络借贷实施有效的监管,一旦发生纠纷产生的影响也会是巨大的。

  (二)来自贷款人的风险

  1.洗钱风险

  因为P2P网络借险贷平台是一个借贷双方直接对接的平台,平台的服务商并不直接进行吸储和放贷业务,平台很难掌握贷方资金来源的明确性和资金的实用情况。这样给洗钱犯罪分子的违法活动提供了广泛的空间,犯罪嫌疑人可以将账款分批次地贷给平台上的借款人,或者利用平台直接以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双重身份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

  2.高利率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然而作为P2P借贷债务人的中小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融资渠道狭窄,在P2P借贷平台上往往会出现高出借方的最优利率高于4倍。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在支付高利息的同时,也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引发高利率风险。

  3.信用风险

  由于网络借贷平台的无担保、无抵押、仅凭良好的信用就能获得贷款的特点,鉴于网络方式的虚拟性,借贷双方资金的自信状况难以保证,因此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换的违约纠纷。我国信用评价体系的不健全,P2P平台无法像银行一样登陆征信体统了解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并进行有效的贷后管理。往往一些非法的贷款人获得更多的贷款,出现冒用他人材料,伪造资料等违法行为骗取贷款的情况。

  现阶段,很多P2P公司采取了诸如手机绑定、身份验证、收入证明、视频面谈等手段降低信用风险,但更为关键的借款人征信记录、财务状况、借款用途等资料都十分缺乏。有可能出现冒用他人信息、一人注册多个账户骗取借款的情况,并且P2P公司对借款资金的用途难以实现有效的审核和贷后管理,极易出现借款人将资金挪用于股票、彩票等高风险投资项目而无法收回的情况。尽管P2P公司可以协助借入者进行追讨,并公布黑名单,但由于追讨成本太高导致难以取得实效。同时,由于各家P2P平台之间的信息并没有进行共享,极有可能导致同一借款人在多家平台借款,最终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

  (三)来自网贷平台的风险

  1.信息保护风险

  由于网络借贷需要大量的实名认证,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及诸多重要资料留存网上。根据媒体报道,我国著名P2P平台拍拍贷,宜信等都已有数十万注册用户,这是非常庞大的个人信息数据库。一旦平台网站的保密系统被破解或者遭到攻击,资料泄露可能会给借贷双方带来重大损失。如果平台的放贷资金规模达到一定的水平,风险控制如果出现问题,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可能危及社会稳定。

  2.非法集资风险

  P2P网络接待中借款的“一借多”模式,要求平台对出借方采取“账户式”操作。如果出现"供大于求"情况也就是资金需求者少于资金供给者的时候,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大量闲散资金需要存放的问题,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性很高,一旦平台遭到整顿检查关闭时,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供应链出现紧张或者锻炼,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3.操作风险

  由于缺乏法律的监管和内部控制失效,平台可能会疏于自律,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发放违约贷款。另外平台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会对贷款的人信用状况审核不严格就大量发放低质量贷款,或者网贷平台可能不正当地利用企业信息,将其出卖给其他公司。

  三、 我国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以及规范建议

  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107号文)在金融业内疯传,在P2P网贷行业从业者中引发强烈关注。该文件首次将P2P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归入影子银行之列,并在监管责任分工中指出:“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这就意味着,一直“无监管、无标准、无门槛”的P2P行业将开始由央行负责协调监管。

  (一)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议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

  政府部门应及时出台《网络借贷管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网络借贷是信息时代正规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并对网络借贷公司的性质、组织形式、资本金规模、经营范围等予以规定,指导并规范P2P公司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防风险能力

  其次,落实监管主体,同时加强行业自律。

  明确监管主体,可以指定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为监管部门,严格监督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杜绝网络借贷资金流入国家限制性行业和领域。同时可以加强行业自律,如宜信、贷帮、人人贷曾在去年发起“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联席会”,并发布了《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公约》。

  最后,设立行业准入门槛。

  P2P网络借贷行业没有门槛已经成为其发展的重大障碍,在对筹备平台的调研中发现,有些网络借贷平台甚至是无任何从业经验的应届大学生所创办。建立一个P2P网络借贷平台不难,哪怕是对金融一窍不通的人也可以组建一套系统,但是有效地控制风险和健康长久的运行维护才是P2P网络借贷平台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的关键。因此,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等“准金融机构”来说,其门槛应该参照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要求。提高注册资本以提高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的信用基础和入行门槛,建议将一线城市的P2P网络借贷企业的注册资金提高到7000万元以上,而不是光靠从业人员的自我道德约束。

  (二)网贷道德风险的控制建议

  首先,建立网络借贷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

  建议建立网络借贷平台资金的第三方托管机制,网络借贷平台不能直接经手归集的客户资金,也不能擅自动用托管在第三方的资金,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回归到最初的中介本质。这样可以避免公司高管或者公司账户套用网络借贷平台的资金,由银行进行专户专款专用,使得资金免受损失。红岭创投在2010年就将中国工商银行作为资金托管方,成为国内首家以银行托管方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其次,建立第三方担保模式。

  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技术手段中,网络借贷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作为中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其公司业务范围上没有能力和责任提供担保,网络借贷平台自己给自己担保的方式在出现问题时起不到任何作用。而目前人人贷等P2P网络借贷平台采用风险拨备金,即从每笔借款人的借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放在拨备金中,当出现逾期时,就从拨备金中提取资金赔偿损失,然而有些平台的拨备金还没有单笔借款数额大,因此还是存在隐患。因此网络借贷平台应该选择一些有相应担保能力的结构对借款人进行担保,要谨防P2P网络借贷平台自己成立一家担保公司,这样的担保能力是很薄弱的。

  (三)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减少操作风险

  首先,P2P公司自身首先必须要合法、合规经营,对规模以上的P2P公司应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团队,逐步建立、完善与业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模型和制度,严格审查信贷风险,加强贷前审核和贷中、贷后管理。

  其次,要主动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能力,增强自律性,通过提高透明度、及时检讨业务模式、开展金融创新等来赢得市场信任,而不仅仅依赖金融监管。最后,建立严密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防止公司内部风险,通过与第三方银行和支付平台合作,实现资金的第三方存管,从而有效地防止网络平台或个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切实保护贷款人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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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张宏光,谢勇模.P2P网络借贷平台与内生金融发展[J].银行家.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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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91a80d3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200f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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