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燃气热水器采购合同)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0-06-25 22:15: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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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

燃气热水器 战略合作

2018年3月


XXX集团燃气热水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电话:020-********

传真:020-********

乙方:XXX(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XXX

电话:020-********

甲方确定乙方为 燃气热水器 战略供应商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燃气热水器战略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需方:是甲方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实际需求方,包括甲方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合作模式、合作范围与合作期限

1、合作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确定战略合作关系;需方与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向需方供货,由需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和结算。

2、合作范围:协议期内需方在建工程燃气热水器的供货、安装及通过验收;但在签订本框架协议之前,需方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采购项目及已经以其它方式确定供应商的项目除外,本协议书另有规定的亦除外。本附件1中未包含的乙方产品,或乙方产品不能满足需方所开发项目的需求,或者需方认为必要时,需方有权选择与其项目定位相适应的其他品牌的产品,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合作期限:2018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

三、产品价格

1、锁定产品综合单价详见附件1《锁定燃气热水器价格清单》,此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样板费、包装费、运费、装卸费、税金、管理费、检验费、保险、成品保护费、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及综合单价中所含安装配件、检测、配合交付等所有费用以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技术指导和培训、各种风险等费用;此价格为需方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的定价依据,双方需确保以此价格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

2、在协议期内,本附件1中所列产品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3、如果附件1中产品在协议期内停产,甲方可按表内同等折扣率选择其他产品作为替代,配件包干价不变。

4、如乙方有新型号产品上市,而甲方决定纳入协议的,配件包干价不变,本体价=附件1中所列型号中外形及功能相似产品的折扣率*当时市场零售挂牌价(按照上海市国美和苏宁电器卖场获得的平均挂牌价),例:X为附件1中产品,安装位置为室内,折扣率为50%;Y为新上市产品,市场零售挂牌价为2200元,按照折扣率50%,本体价为1100元;配件包干价不变,120元/台,则Y产品综合单价为1220元/台。

5、乙方的其他产品作为需方可选产品,需方可根据需求自行确定是否采用,若是采用,则价格按照附件2执行,附件2中所列产品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四、供货安装地点

需方指定地点。

五、采购合同签订与管理

1、根据本协议第二条规定需方与乙方订立具体项目采购合同。

2、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条款由签约双方按照《采购合同样本》(见附件7)协商确定,但不得提出与采购合同样本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六、采购合同价款的支付

1、无预付款。

2、产品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进口部件的原产地证);需方在燃气热水器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货总价的80%给乙方。

3、所有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付款报告、剩余金额发票(即:结算价-已开发票)、安装验收合格证明、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于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4、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提供贰拾伍万元为期两年的银行质量保函,且银行质量保函的保证期限不能短于产品的质保期。银行质量保函在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退还,申请银行质量保函退还时乙方须提供需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开具的认可文件。

七、供货期与安装工期

供货期从需方发出订单之日开始计算,供货期为20个工作日。

安装工期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具体安装工期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在具体采购合同中明确。

八、质保期与产品保修

1、每一项采购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业主集中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且不低于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分批交付的,分批计算。

2、质保期内所发生的维修以及更换零配件等所有服务全部免费;质保期满后若项目仍需继续维护,维护及配件费用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

3、乙方应按照《战略合作通用服务》(见附件5)要求内容承担对产品的保修责任。

九、甲方权利与义务

1、如甲方需要采购的相关产品在乙方经营范围内,而本协议书没有规定或没有确定价格,甲方有权利视乙方报价决定是否采用乙方产品。

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检。

3、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考察。

4、甲方有义务监督需方合同的执行情况。

5、甲方有义务督促需方按时付款并及时通知乙方需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十、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交付的产品满足本协议及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存在多个标准的,应保证符合所有标准,对于需方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产品,乙方保证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之价格和规定向甲方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及其所在城市)供货与提供服务。

3、乙方保证充分满足甲方开发项目对乙方产品的需要,对甲方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都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及时和充分的供货能力和安装能力。

4、乙方必须确保本协议中产品及以后新增加产品(如因甲方需要增加)与市面零售同型号之产品的产品用料、技术参数、使用性能、质量要求完全吻合,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核查,如发现不符之处,甲方有权视其所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罚金将直接从乙方的银行质量保函中扣除。

5、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各项技术参数的可靠性、真实性完全负责,完全服从并配合需方随时进行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抽检。抽检结果若发现与乙方先前投标承诺不符,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有义务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需方提供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介绍、技术参数、检验报告、图片资料等。

7、乙方供货期和安装工期承诺:应严格执行本协议中关于供货期的规定及具体采购合同中关于安装工期的约定。

8、乙方有义务确保为甲方所有项目使用的产品提供充足的备件,以满足长期售后服务的需要。

9、对于在乙方经营范围内而本协议中没有约定或未确定价格的产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和战略采购价格水平相当的价格。

10、乙方有义务接受需方考察,并为考察工作提供便利和配合。

11、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推荐新产品、新技术,以方便甲方对产品的选用,并对已更新改进或准备更新改进的产品、技术有义务告知甲方。

12、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及需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1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采购的产品建立档案。

14、如果协议附件1所列出型号因为市场原因无法继续供货,乙方需在停止供货前三个月向需方提出书面说明。

15、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有义务不断通过优化产品方案、整合原材料采购资源、降低制造成本等方式满足甲方采购价格持续降低的需求。甲、乙双方每季度对协议价格回顾,如果发现影响甲方采购产品成本的主要影响因素(如,原材料成本、制造成本、运输成本、政策变化以及市场供求关系)出现下调的,甲方有权要求采购产品价格做同等比例的下调,如乙方不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实现的,那么甲方保留调整合作范围(包括规模、地区、项目、合作期限等)或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16、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乙方承诺按照优惠价格(即:本协议价格*(1+5%))向甲方内部员工供货,甲方员工购买订单格式详见附件6。

十一、违约责任

1、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应依法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本协议没有正常履行而无法兑现对第三方的承诺而所需赔偿的一切损失):

(1)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条款及技术要求的规定与需方签订采购合同;

(2)若因产品质量、安装质量、服务质量引起小业主群诉(即在一个月内,在一个小区中发生20户或20户以上小业主的联合投诉,该联合投诉的原因是小业主的合理个体投诉没有得到及时和正确的解决而引起严重的客户不满),即判定乙方违约(经过国家质检部门鉴定产品本身原因除外);

(3)乙方不具有按本协议和采购合同规定对需方开发项目供货安装的能力和资质;

(4)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价格向甲方在国内新增加的开发项目所在地供货和签订项目采购合同;

(5)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无法通过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的验收,导致需方项目延误的;

(6)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需方根据采购合同的规定单方解除或终止某一个或几个项目的采购合同的;

(7)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各项经济技术参数等在现场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抽检中,被发现与附件3《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不符,或者超出甲方认可的允许误差范围,并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

(8)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市面零售同型号之产品的产品用料、技术参数、使用性能、质量要求不完全吻合,甲方有权视其所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9)在具体项目供货中,乙方提供的产品之技术参数、产品用料、使用性能、质量状况等指标低于战略采购协议清单中同型号产品。

对于上述第(1)、(4)、(5)、(6)、(7)、(9)款,乙方除了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还须额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2、在战略协议有效期内,综合单价闭口包干,不予调整,若一方强行要求加价或降价,并因此单方要求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由此带给对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本协议没有正常履行而无法兑现对第三方的承诺而所需赔偿的一切损失)。

3、任何一方在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履行协议的,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协议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二、评估制度

为了确保战略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约定建立以下评估制度:

1、本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互相交换协议期间的战略合作互评报告;

2、战略合作互评报告将作为双方是否续约的重要依据。

十三、协议期满与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由双方进行价格及其它方面的调研,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协商修订本协议(包括附件),但任何一方均没有期满续约或继续战略合作的义务;在协议期满,需方与乙方之间已生效但未履行完毕(包括供货、安装、质保及售后服务等未履行完毕)的具体采购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该具体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2、协议一方若在符合法律和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协议终止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四、纠纷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7份,甲方5份,乙方2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十七、协议附件


附件1: 锁定燃气热水器价格清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8e199d8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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