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1、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2、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中国铝业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2、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三、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吸烟;
4、严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电气作业;
五、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不佩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七、严禁未按规定停机进行检修或故障处理;
8、严禁违章穿越或进入正在运转的设备设施;
九、严禁堆垛超高;
十、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或施工现场。
“三规两必”五条保命措施
“三规”
(一)危险作业分级审批规定;
(二)上锁挂牌作业规定;
(三)变更作业规定;
“两必”
(一)临时性作业前必须辨识评估风险,制定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二)固定作业流程必须每月辨识评估一次风险,完善相应防范措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83fab62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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