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8-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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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操作流程
一、继续教育学时适用对象
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校长。 二、学时构成
1.校本培训学时每学年36学时;社区教育中心任教教师每年在“江苏学习在线”完成600学分,视作完成本年度校本培训36学时。
2.县级以上培训学时按XX市关于<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二部分学时认定如实计算。 三、学时认定时间安排
1.校本培训方案各学校于每年9月份通过“江苏教师教育”平台上传,经培训科审核通过后录入相应学时,10月份培训科完成校本培训学时审核。
2.11月中旬起各学校汇总本校教师的其他县级以上各类培训学时(省平台上已录入学时不重复汇总)1215日前各镇教管办、直属学校把各校教师学时分类汇总后*********@******
3.次年3月,培训科组织对各校进行学时原件现场抽检。 4.次年4月,培训科进行年度学时盖章审定。 四、学时填报注意点
1.学时认定第14条:填写论文专著时以XX市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依次填报,培训项目名称填论文题目,培训组织单位填出版社,获得学时分别按发表刊物级别每篇县级3学时、市级4学时、省级5学时、国家级6学时折算。独立出版专著(具有ISBN号,非试题集类)当年可折算25学时。
2.校级课题只填负责人;县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在结题通过当年认定县级以上培训25学时(课题组核心成员有多人的情况下,只认定前5名核心成员)。课题学时填报列论文专著后面。
3. 填写教育教学成果时以教师当年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或教师教育教学技术发明奖,认定年度县级以上培训学时,培训项目名称填获奖名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8142c7a961ea76e58fafab069dc5022abea46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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