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

发布时间:2017-02-23 16:54: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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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

——学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

翻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2016年第2期中的“案例警示篇”,广西区纪委通报9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无一不是突出反映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

1、防城港市防城区区委书记莫小林等人因下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

2、北海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健等人因该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3、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宁德林等人因交通系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4、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永明因局系统多名领导干部赌博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5、桂林市兴安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蒋远钧因单位出纳多次挪用党费用于个人开支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6、崇左市宁明县扶贫办原主任李耀军因单位违规发放专项资金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7、玉林市兴业县城隍镇第一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覃季秋因下属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8、钦州市钦南区久隆镇党委书记郑世鑫等人因镇、村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并饮酒致人死亡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9、钦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洋因单位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以上这些典型案例反映了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违法违纪问题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失察、失教、失管、失查,导致管理对象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究其原因,就是履职不力,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没有强化责任落实,监督不到位而造成的。

作为单位或部门的第一责任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必须坚持以上率下,管住“关键少数”,监督班子成员和下属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加强检查考核,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发生。

纪检部门对上述案件作出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只有做到警钟长鸣,才能保证警笛不响

2016年3月1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76a8549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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