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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