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工学院

发布时间:2019-09-05 06:07: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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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工学院

工程科技楼用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强化我院工科类学科特色,协同促进安徽省智能农机装备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整合工学院优势学科资源,凝聚科研团队力量,优化科研用房使用管理水平和运行机制,提高工程科技大楼房产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结合工学院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用房为工程科技大楼内学校分配我院北四楼各实验室及科研配套区域。

二、用房使用管理原则

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以下功能性和原则性要求:

(一)科研性:用于农业工程科技领域科学研究,服务于省智能农机装备工程实验室科研平台建设,推进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学院科研水平。

(二)经济性:实行用房有偿使用制度,按照有偿使用、多占多付的原则进行收费;按照学校相关运行管理办法,实行正规物业管理,收取物业费,提供优质物业服务。

(三)开放性:用房实行开放式管理,通过开放受理农业工程科技领域PI团队(由教授牵头、以学科研究方向为纽带组织的科研团队)、特聘教授、高层次人才等用房申请,由工学院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按规范程序遴选确定。

(四)共享性:鼓励建立跨PI的联合实验室,促进交叉协作、资源共享。

(五)动态性:用房实行动态管理、签约使用,一般三年为一个协议期,期满由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占有使用人完成指标考核;管理委员会根据考核情况,结合当年申请用房的实际,进行必要调整,以提高房产的利用率和效益性。如有违反管理规定、使用人申请退出、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情况,由管理委员会研究后进行中期调整。

三、大楼进驻基本条件

进驻工程科技大楼的研究团队或个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需属于学院学科中科技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前沿领域,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研究团队应由教授或研究员以上领衔,且团队中工学院在职科教人员不少于3人;已承担科技研究领域三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年均可支配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

(二)个人应为学校引进的工程科技领域4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四、用房申请与进驻程序

(一)符合进驻条件的团队或个人向学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进驻科研大楼书面申请。

(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进驻条件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并提交管理委员会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并上报学校大楼管理委员会审核。

(三)申请获批通过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审批意见,结合团队情况、房源情况为申请者安排用房,与申请者签订用房使用协议,办理门牌等相关入驻手续。

(四)一个协议期满后需重新提出申请,并按以上程序重新进行新一轮进驻。

(五)使用者在申请期内因研究工作实际,要求增加或减少使用面积,需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用房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五、用房收费方法与标准

() 计费标准

按实际使用面积收取资源占用费和物业费,各研究团队、个人所占用房间的实际使用面积为计价面积。参照学校管理办法,收费标准为:10/m2/月。

(二)计价面积减免

对楼内的大楼管理、物业保障等必须的公共用房所占面积全额减免。

(三)费用缴纳

每年年初(3-4月份)即开始收取当年的房租使用费,由各PI团队自行提交课题经费名称、经费代码等缴费信息至平台管理人员统计,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汇总并经管委会主任审批后,交由校财务处统一收取。未按期提交缴费信息的PI团队,学校财务处将从财务系统中该团队的其他经费中直接扣除,如因此而影响相应课题验收并造成不良后果则由PI团队自负。

六、用房使用管理要求

(一)团队管理

所有入驻团队师生均应严格遵守大楼各项管理规定,尤其是大楼进退出机制、实验室安全等管理规定,严禁以各类理由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严禁乱堆、乱放试验样品、将试验废弃物倾倒于下水道、堵塞管道等行为;严禁吸烟、饮食及其他与试验无关的活动。

(二)用房管理

1.遵循大楼按整体特色和功能,进驻大楼的团队或个人不允许搞个性化的装修和装饰,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私自改造,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等行为。确因工作需要,应向大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改造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七、用房使用效益考核与退出

(一) PI考核与学校岗位考核同时进行,着重考察PI团队及其带头人的科研业绩。PI带头人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日常工作以科研为主;年终考核实行学校与工学院PI团队管理双重考核。

(二) PI团队带头人3年聘用期内必须达到如下最低要求: 具备条件第1项和第2-5项中的任意一项:

1.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某一年度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2.获二类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第1名);或二类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二类一等奖以上(前5名)或一类二等奖以上1项以上。

3.或发表本领域SCI二区(中科院分区)及其以上论文1篇或一类论文2篇以上EI为期刊论文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国家标准1项以上(排名前3)、地方标准1项以上(第1;获得省级新产品1项,并有技术合作收入的。

5.正式出版学术专著(译著)1部以上(导向性出版社,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三) PI团队3年聘用期内必须达到如下最低要求: 具备条件第①项和第②-⑤项中的任意一项:

1.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3项以上;或主持横向项目某一年度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2.获二类三等奖以上科研奖励(第1名);或二类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二类一等奖以上(前5名)或一类二等奖以上2项以上。

3.发表本领域SCI二区(中科院分区)及其以上论文1篇或一类论文3篇以上EI为期刊论文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获国家标准1项以上(排名前3)、地方标准2项以上(第1;获得省级新产品2项,并有技术合作收入的。

5.正式出版学术专著(译著)1部以上(导向性出版社,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八、运行管理

(一)进驻大楼的研究团队或个人申请期原则不超过3年,申请期满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二)逾期未提出申请或因未按期缴纳房租使用费等原因而导致申请未获通过者,应在3个月内退出大楼,逾期未退出者,使用面积按申请期内收费标准每年递增一倍执行。退休已不在岗的PI,参照学校退休人员清资流程,交由学校人事处执行。对于应退出而拒绝配合搬迁的PI,根据学校管理办法,将作为年终考核差评的重要依据。

(三)内管理、公共公用资源、公共科研配套设施等由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1.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管理委员会由分管科研、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实验中心管理人员为主要成员,负责整体设置方案和管理制度等重要事项。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平台管理与维护、日常具体事务的协调管理、物业监督管理等工作。

2.条件保障

①管理人员保障 从学院选聘或校外招聘有较丰富实验室管理经验的中青年人员担任专职行政副主任,负责行政公共服务和物业监督管理;遴选1-2名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事务与实验室安全管理。

②经费保障 利用学校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日常运行管理。

③对于入驻期间各团队取得的科研成果标注安徽省智能农机装备工程实验室单位,实验室将给予适当奖励。

该办法的解释权归工学院工程科技楼管理委员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徽农业大学工学院工程科技楼管理委员会

2019529

附件1 PI进入安徽农业大学工程科技大楼申请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5d4da31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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