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 结 书
郑宝珍有私房面积52.6m3楼房一套,坐落于营口市西市区忠厚里44号38,郑宝珍于2012年1月4日病故,此房由其子王清传继承,其他子女自愿放弃产权,无偿给予王清传。日后发生一切后果及法律纠纷由具结人承担,与动迁办无关。
具结人:王连传(身份证号:210803************)
王清传(身份证号:210803************)
王凤云(身份证号:210803************)
王凤梅(身份证号:210803************)
2012年6月7日
证 明 书
兹证明郑宝珍有子女四人,分别为王连传、王清传、王凤云、王凤梅四人。
2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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