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简章文档

发布时间:2020-09-24 21:17: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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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简章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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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简章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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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艺术类招生计划(高考类别: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山西、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和深圳11个考点,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进行考试。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报考双语播音专业,且有日语基础的考生,建议到杭州考点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计划招生20人,于当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面向全校艺术类专业学生选拔。

5.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专业(国际化)计划招生20人,于当年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面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和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3个专业学生中进行选拔。

6.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7.学费如有变动,按20xx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影视表演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表演专业只设哈尔滨、山西、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深圳、杭州9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进行考试。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5.学费如有变动,按20xx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考试设哈尔滨、兰州、山西、郑州、青岛、南京、深圳、合肥、杭州9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湖南、四川、北京、天津、黑龙江、辽宁、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江西、新疆、宁夏,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进行考试,考生自备画具。其中浙江、湖南、四川、北京、天津5个省生源承认本省统考成绩。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5.学费如有变动,按20xx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艺术与科技专业考试只设杭州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四川、重庆、甘肃、黑龙江、辽宁、山西、河南、湖南、河北、广东、宁夏、吉林、山东、江苏、江西、安徽,其中浙江、四川、重庆、甘肃、黑龙江、辽宁、山西、河南、湖南、河北、广东、宁夏生源承认本省相对应省统考成绩,吉林、山东、江苏、江西、安徽生源到杭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5.学费如有变动,按20xx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3.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6.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四)考点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20xx年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山西、郑州、青岛、成都、长沙、南京、深圳、合肥12个考点,其中合肥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湖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江苏、湖南、广东等省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

2.报考时间

(1)哈尔滨、兰州、长沙考点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月1日—10日

初试时间:20xx年1月16日—18日(其中兰州考点美术类现场确认时间:20xx年1月16—17日)

复试时间:20xx年1月20日—21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xx年1月19日

(2)北京、山西、郑州、成都、南京考点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月1日—15日(其中山西考点美术类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1月21日—22日)

初试时间:20xx年1月21日—23日(其中北京考点初试时间:20xx年1月23日)

复试时间:20xx年1月25日—26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xx年1月24日

(3)青岛、深圳考点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月1日—2月15日

初试时间:20xx年2月22日—24日

复试时间:20xx年2月26日—27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xx年2月25日(其中深圳考点美术类考试时间:20xx年2月27日)

(4)杭州考点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月1日—2月15日

现场报名时间:20xx年2月21日—22日

初试时间:20xx年2月22日—24日

复试时间:20xx年2月26日—27日(其中音乐舞蹈类复试时间:20xx年2月25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xx年2月25日

(5)合肥考点报考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xx年2月29日—3月1日

考试时间:20xx年3月2日

注:按照相关招生办(考试院)的规定,山西和合肥2个美术类考点分别只接受山西省和安徽省生源的现场报名。兰州考点美术类考生须于20xx年1月16日—17日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考方法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认真核对。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程序要求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网上缴费后不得再修改)—→网上缴费—→自主选择初试考试时间—→A4纸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每报考1个专业打印1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准时参加考试。

注:(1)选择杭州考点的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每个专业只允许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2.考试

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缴费的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到相应的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如身份证丢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50元;复试费150元;三试费15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自备材料朗读(体裁不限,限1分钟以内);指定材料朗读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指定文学作品朗诵;即兴评述

三试(现场录音录像):指定文学作品朗诵;模拟主持;互动辩论

注:初试、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自备散文作品朗诵(限2分钟以内);指定材料表达;才艺展示(语言类或声乐类,限2分钟以内);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指定文学作品朗诵;自备动画片或影视剧台词片段配音(不需要画面);指定电视片解说

注:初试、复试均勿化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朗读;才艺展示(所需音乐、乐器、道具等自备);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仪态展示:站姿、走姿;景物介绍(自备材料,限2分钟以内);即兴评述

注:初试、复试均勿化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法汉/日汉双语播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只需考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不需考法语、日语。如有法语、日语基础的考生,可自备1分钟的法语、日语材料朗读)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1)汉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

(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看图即兴表达

注:初试、复试均勿化妆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影视作品评析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才艺展示(只限器乐、声乐〈通俗唱法除外〉、舞蹈,任选一项。所需音乐、乐器、道具等自备)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影视作品评析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影视作品评析

8.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评析;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

9.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

10.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影视作品评析

11.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照明艺术)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影视作品评析

12.摄影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摄影作品分析

13.录音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只限器乐、声乐);听音模唱;听觉想象及声音设计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写作);广播影视作品评析

1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文史哲基础知识、故事写作等);影视作品分析

1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含文史哲基础知识、故事写作等);影视作品分析

16.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创意;艺术综合素质测试

17.表演专业

初试:台词(散文、诗歌、寓言、故事、独白等)(自备材料);声乐演唱(美声、民族、通俗歌曲)(自备材料);命题集体小品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台词(散文、诗歌、寓言、故事、独白等)(自备材料);形体展示(舞蹈、武术、艺术体操)(自备材料);命题交流小品

三试(现场录音录像):台词(自备材料);声乐演唱(自备材料);形体展示(自备材料);表演素质考察

18.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初复试:色彩;速写;素描

19.艺术与科技专业

初试(现场录音录像):

(1)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钢琴演奏,曲目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849程度)

(2)视唱:要求一个升降号、带有变化音的旋律视唱

(3)即兴创作:将考官指定的动机即兴发展为乐段(演奏与演唱均可);有个人创作的音乐作品(乐谱与音频文件均可)可提交

(4)音乐常识问答:回答考官提问的音乐常识问题

复试:音乐基础理论与创作基础:

(1)基本乐理

(2)练耳听写

(3)音响作品听辨

(4)歌曲写作

20.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

初试:形象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声乐作品演唱:抽考一首(自备不同风格声乐作品3首,背谱演唱,声乐作品体裁不限,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自选一首声乐作品演唱(背谱演唱,声乐作品体裁不限,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视唱练耳考察

21.音乐表演专业(器乐)

初试:形象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器乐作品的演奏:

A:钢琴方向:演奏2首曲目,一首练习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

B:其它器乐方向(仅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打击乐):考生需准备不同风格的器乐作品2首(中外不限),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带乐器)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演奏自选作品一首;视唱练耳考察

22.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①形象考察;②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街舞、国标除外)。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①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②编舞能力测试:即兴创编(抽签选择音乐)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街舞、国标除外)。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注:

1.专业考试初试均为面试,复试除现场需录音录像的专业外均为笔试。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初复试同时进行,考试科目相同,专业成绩通用。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复试科目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复试科目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4.录音艺术和数字媒体艺术两个专业复试时间重叠,考生如兼报,请慎重选择。

5.如果复试时笔试和面试时间有冲突,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然后向考点申请调整时间参加面试录像。

(二)浙江生源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编导类省统考成绩。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成绩。

3.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影视表演类省统考成绩。

4.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美术类各专业承认浙江省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

5.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摄影、录音艺术等15个本科专业(方向)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无需参加相关专业类别省统考,专业考试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1.专业考试主要包括初试、复试两个阶段。省外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查看各考点公布的初试合格者名单;杭州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查看初试合格者名单及复试安排。凡我校专业考试复试成绩合格者,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陆学校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

2.学校在审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2个艺术本科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复试成绩,学校于3月15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三试考生名单。名单中考生于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杭州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参加三试,最终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考试成绩。

(二)高考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3:7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照明艺术)、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浙江省承认相对应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相对应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浙江、上海、江苏、新疆、云南、海南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实行全国计划的专业,浙江省外的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3.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30%+文化折算分×70%

动画、动画(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报考音乐表演(西洋乐)仅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器种;报考音乐表演(民乐)仅限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打击乐器种。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计算。

浙江省承认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的专业综合分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折算。

上海、江苏、新疆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4.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5.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文化分级差为5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其中,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专业,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投档分级差为5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6.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其中,认可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为20分。

7.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8.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摄影、录音艺术等15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艺术类第一批一般均为传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除外,如福建省等)。

9.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10.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第二部分:普通文史、理工类招生简章

一、文史、理工类本科招生计划

注:

1.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2.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3.学费如有变动,按20xx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学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10%范围。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其中,认可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为20分。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录取时设一定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方式。

6.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学业水平测试)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7.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8.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115分以上(含)。

9.中国语言文学类实行大类招生,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3个本科专业和汉语言文学(涉外文秘)1个本科专业方向。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之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评实施专业分流,然后于第二年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fd29349af51f01dc281e53a580216fc710a5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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