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安装(拆卸)需提交的资料(按建设部166号令)
1、电动吊篮安装(拆卸)上面告知书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3、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4、安装单位资质、建筑超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名单(提供原件备查)。
5、安装(拆卸)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6、电动吊篮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租赁单位于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及安装(拆卸)合同。
8、使用单位制定的电动吊篮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安装单位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10、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出具自检证明和安全使用说明。
11、电动吊篮安装验收资料。
12、电动吊篮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e992bcf69dc5022aaea00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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