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06 09:04: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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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全区新冠监测和预警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依托精密智控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新冠监测敏感性和分析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了解新冠基因变异情况,及时有效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与扩散。

二、监测内容及方法

(一)人群监测

1.医疗卫生机构监测。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做好新冠相关病例的报告、审核、预警工作。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所有发热患者、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做好新进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保洁、食堂、安保等人员)核酸检测,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根据疫情特点和岗位风险,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人员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2.口岸监测。有关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症状监测,对所有入境人员核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入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置,原则上对所有入境人员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3.场所监测。

(1)重点场所监测。养老机构、教学机构、监管场所、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症状监测报告、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晨(午)检等措施,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应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进行诊断排查,并向所在街道报告。

(2)公共场所监测。客运站、商场超市、影院剧场、图书馆、健身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各类开放开业易致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等措施,发现健康码非“绿码”或发热情况的人员,应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就医,同时向所在街道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20e3d7107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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