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管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明细- 制度大全

发布时间:2020-08-06 10:08: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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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自管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明细 - 制度大全



  某自管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明细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自管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明细第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以售房合同中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交纳。在本物业服务区物...



自管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明细

第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以售房合同中标明的建筑面积计算)交纳。

在本物业服务区物业收费标准为:[公寓住宅]:1.40/平方米/;[别墅]:2.50/平方米/;配套公建和商业设施按相关法规规定收取。

第二条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固定资产折旧;

(8)为了本物业管理服务所投入的其他费用;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10)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费用;

(11)为完成工作要求而花费的其它开支。

第三条 物业费按月缴纳,也可按季、按半年、按全年缴纳。一个季度未缴将提醒,半年未缴将催缴,一年未缴将张榜公布。非特殊情况欠缴半年物业费,从第七个月的第一天起按照半年总物业费的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为鼓励先行缴费业主,对每年1月、2月份缴纳全年物业费的业主实行优惠。具体办法是:每年1月底前,缴纳全年物业费的,优惠一个月;每年2月底前缴纳全年物业费的,优惠半个月。

业主所缴物业费年终结算并审计,按照实际发生额,多退少补。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已竣工但尚未依法和合同约定交付给物业买受人且物业买受人办理了入住手续的,自业主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之日起,由业主先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自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至建设单位依法和合同约定向物业买受人交付房屋之日止,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依法和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结算。

第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土石建筑垃圾业统一清运。

业主在装修装饰过程中,为保障山庄秩序和相邻业主的权益,协议约定交纳违约保证金。装饰装修完成后,对未影响山庄秩序和相邻业主权益,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

业主院内自建设施、设立四周围栏,物业工作人员有责任严格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规定监督其执行。绝对禁止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

第五条 物业区域内,所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条 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报监督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提供服务时应严格按照公示价格执行。

第七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提出申请后,经监督委员会审定后报业主大会通过,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控制在每平方米0.06元内。



制图制度 制造制度 前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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