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施工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0 01:21:5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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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目的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争荣酱菜厂北侧、106国道东侧、牤牛河西侧。为有效防治城市及住宅区扬尘污染,改善廊坊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田园城市做出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廊坊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廊坊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廊坊市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廊坊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2. 编制依据

2.1 主要政府文件

类别

地方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5.5.1

地方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3.1

地方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冀建安【201627

地方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冀建安【20179

地方

《廊坊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工地考评管理办法》

廊建【200817

地方

《廊坊市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令【2011】第10

2.2 主要法规

类别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主席令第46号,2011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9号,2014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31号,2015

国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标准》

DB13J/T220—2016

2.3 其他

序号

1

霸州市荣盛阿尔卡迪亚温泉城二期3#4#5#11#12#13#楼、地下车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

《建筑工程施工手册》

第五版

3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简介

序号

1

工程名称

霸州市荣盛阿尔卡迪亚温泉城二期3#4#5#11#12#13#楼、地下车库

2

工程地址

霸州市争荣酱菜厂北侧、106国道东侧、牤牛河西侧

3

工程性质

住宅、储藏室

4

建设单位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

勘察单位

衡水金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6

设计单位

荣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拓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

监理单位

霸州市恒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

质量监督单位

霸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9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合同承包范围

建筑、室内初装修、电气、给排水及采暖

11

合同工期

778日历天

12

合同质量目标

荣盛杯工程

4. 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吴鹏)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副经理(应江平)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厉向阳)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廊坊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廊坊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落实好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6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王东)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劳务员(张保良)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王会强、张文凡)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杨立勇)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5.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5.1 扬尘污染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5.2 围挡设置措施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本工程将专门配备全自动工程车冲洗设备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

5.3 施工道路硬化措施

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每个区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主要施工道路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各班组责任区段的扬尘清扫由各班组负责安排人员进行清扫。

5.4 土方作业扬尘控制措施

在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5 建筑材料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页岩空心砖及配砖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4本工程全程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进行施工,有效防止建筑材料现场搅拌意引起的扬尘污染,从根本控制扬尘污染。

5.6 机械作业扬尘控制措施

1木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2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3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4、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5.7 建筑垃圾扬尘控制措施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3、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4、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8 生活垃圾扬尘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5.9 其他扬尘治理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4、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8、施工过程中,所需预拌砂浆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6. 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表》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表见附页。

2、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3、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7. 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制度

1、施工现场大门口配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

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出车辆。

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经门卫检查干净后方可驶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4、必须保持排水通畅,必须设置三级沉浆池,并定期进行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5、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

6、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冲洗人员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8. 施工现场清扫洒水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2、施工区、生活区要划分出卫生负责区,设定专人负责,并设置标识牌,标牌上注明责任人及管理范围。

3、施工现场每天都要打扫,保持整洁干净,施工道路要时常洒水湿润,减少扬尘。洒水要均匀适量,清扫、洒水用水要优先使用回收可利用的水。

4、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扫,运到指定存放处,做到活完脚下清。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清理装车是要洒水湿润。运输时要盖苫布防止扬尘,并做到沿途不遗洒。

5、大风天气必须对易产生飞沙扬尘的材料或部位进行覆盖或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9.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

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3、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4、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6、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7、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 

8、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9、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10、具备条件的地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11、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12、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13、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15、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6、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17、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 

18、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10.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应得

分数

实得

分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部位

建筑面积

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拨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相关保障经费。

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扣5分;

未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扣5分;

5

2.施工区周边道路由建设单位做好硬化、清洁工作。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在进行拆除施工前办理备案。

施工区周边道路未做到硬化、清洁工作的,扣5分;

未按规定办理拆除作业备案的,扣5分;

5

3.外管网和绿化施工时做好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建设单位必须负总责。

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扣5分;

未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的(查记录),扣3分;

5

4.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

未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扣5分;

扬尘防治公示牌未在明显位置设置,扣3分;

扬尘防治公示牌污损严重,扣2分;

5

5.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施工现场围挡未采用硬质材料,扣5分;

施工现场围挡未连续设置,扣5分;

施工现场围挡不牢固,污损缺失的,扣3分;

门前及围挡附近未及时清扫的,扣2分;

5

6.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未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的,扣5分;

未定期清扫保持整洁的,扣3分;

未及时清理垃圾的,扣3分;

5

7.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的,扣5分;

未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的的,扣5分;

未制定冲洗制度的,扣3分;

未设置专人负责的或无记录的,扣3分;

5

8.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扣5分;

未设专人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扣2分;

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扣3分;

5

9.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未对堆放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施工现场土方未集中堆放,扣3分;

5

10.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

未使用使用围挡封闭施工的,扣5分;

未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的,扣5分;

5

11.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未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的,扣5分;

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未进行及时固化或覆盖的,扣3分;

5

12.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进行密闭存放或覆盖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搬运时没有采取降尘措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3分;

剩余材料未及时回收的,扣2分;

5

13.具备条件的地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具备条件的地区,仍进行现场搅拌的,扣5分;

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时未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的,扣5分;

未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的,扣2-3分;

5

14.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或随意倾倒。

运输车辆出场时未须封闭或遮盖严密的,扣5分;

运输车辆出场时车身未清理干净,带泥出场的,扣5分;

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运输车辆的,扣5分;

5

15.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建筑物内清扫时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5分;

施工层建筑垃圾未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凌空抛掷垃圾或焚烧垃圾的,扣5分;

5

1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建筑垃圾未设置垃圾存放点并及时清运的,扣3分;

生活垃圾未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的,扣3分;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分类存放的,扣3分;

5

1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未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的,扣5分;

未配备洒水设备的,扣3分;

未设专人负责并按要求洒水的,扣3分;

5

18.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外脚手架未采取密目网封闭的,扣5分;

外侧临边防护栏杆未采取密目网封闭的,扣5分;

使用的密目网不符合标准的,扣6分;

密目网封闭不严、连接不牢固的,扣3分;

密目网未进行定期清理,破(污)损严重的,扣3分;

5

19.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预警时,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的,扣5分;

预警时,采取的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不到位,产生大面积扬尘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5

20.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问题的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监督机构。

未开展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的,扣5分;

发现问题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扣5分;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时上报监督机构的,扣5分。

5

检查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达标标准: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得为0 检查结果:达标( 不达标(

检查人签字: 受检单位签字: 联系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d85b405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1296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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