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人员提成及奖励办法(暂定)
为了提高整个销售部的积极性,并体现出整个团队的力量,特制定薪酬及提成政策如下:
A.区域经理:采用底薪+提成;提成部分须完成每个月基础任务后,在超额部分上按照比例提取;未完成基础任务,则无提成;
超额1倍以内——1%,
超额 1 倍以上 —— 1.3 %;
B.销售助理:采用底薪+奖金;奖金部分需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完成基础任务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完成基础任务——1000元/季度,
超额任务1倍——1500元/季度,
超额任务1.5倍以上——3000元/季度;
C.售后人员:采用底薪+奖金;奖金部分需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完成基础任务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完成基础任务——1000元/季度,
超额任务1倍——1500元/季度,
超额任务1.5倍以上——3000元/季度;
D.销售之星奖:为了激励最优秀的员工,每月设立“销售之星”奖(500元),以此奖励销售业绩当月最好的区域经理。
E.大客户直销:在不影响相关经销商政策的前提下,经过公司允许,相关人员通过直销的方式销售产品,数量在50台以上,提成部分为公司核定的底价的差额。该部分销量计入区域经理任务,但不另计提成。
提成及奖金发放的原则及办法:
A. 以上所有提成比例都按照当月实际回款额计算;若当月有应回而未回款项,须在一个月内追回,该部分才可计入当月提成,逾期一个月收回,则该部分只计入任务不享受提成。
B. 区域经理的提成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提成的80%,在下一个年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统一发放剩余20%部分;如在此期间人员离职,须在相关财务清算完成后,离职后的第一个月15日前发放;销售助理及售后人员的奖金以季度为单位在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发放;
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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