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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码:H/ZY/18
作 业 文 件
合格供方(外包方)管理办法
版\修 :1\4
起草:
审核:
批准:
2013年09月01日发布 2013年9月05日实施
复合板有限公司 发布
修 改 履 历
版次/ 修改号 | 章节 条款 | 修改理由/ 修改内容 | 修改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批准/实施日期 |
1/0 1/1 1/2 1/3 | 修改 修改 修改 5职责 | 因公司组织机构变动,相应的部门职责发生改变 因公司组织机构变动,相应的部门职责发生改变 5职责 6管理内容及要求. 轧钢(安全)部变更为安全部,取消轧钢职能,由制造部制坯车间承担,同时因安全部职能不再涵盖质量体系工作,因此从质量体系职能部门中去除。 | 08.06.18 11.05.10 12.05.10 13.09.05 | |||
1 目的………………………………………………….……1/4
2 适用范围………………………………………………… 1/4
3 引用文件………………………………………………… 1/4
4 定义……………………………………………………… 1/4
5 职责……………………………………………………… 1/4
6 管理内容及要求………………………………………… 2/4
7 相关文件………………………………………………… 4/4
8 记录……………………………………………………… 4/4
1、目的
建立供应商(外包方)评审办法,以选择出能够满足公司物资需求的供应商(外包方),并持续监督供应商(外包方)的交货能力和供货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提供原辅材料及外包服务的供应商(外包方)评审及协调评审作业。
3、引用文件
BDFH/SC《文件控制程序》
BDFH/SC《记录控制程序》
BDFH/ZY/03《采购管理办法》
4、定义(无)
5、职责
5.1总经理负责:对供应商(外包方)评审结果的最终确认。
5.2供应商(外包方)评审小组负责:评审新供应商(外包方);供应商(外包方)的平时考核。
5.3生产技术部及设备部负责:提供供应商(外包方)发货、交货期及质量表现;保持合格供应商(外包方)名单在有效期。需要时,要求供应商(外包方)对供货质量改进;对供应厂商基本情况及产品类型进行评审。
5.4生产技术部及设备部负责:对供应商(外包方)的技术、专业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专业经营资格的评审;向评审小组提供来货检验情况。
5.5生产技术部、综合办公室、质量管理部属、设备部、制造部负责:对供应商(外包方)的服务、设备能力进行评审。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 总则
6.1.1 生产技术部、综合办公室、质量管理部、设备部、制造部应对生产所需的材料、服务供应商(外包方)按照本程序的要求进行评审(6.1.2所出现的情况可除外),并进行持续的监督,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
6.1.2 特殊的供应商(外包方)可不经评审直接列为合格供应商(外包方)。
a) 国家法定的部门或机构:如计量部门、海关、商检等。
b) 独家经营的供应商(外包方); 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外包方)。
c) 取得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认证(仅购买该产品时使用)的公司。
d) 海外或市外供应商(外包方),经样品承认合格而能提供出产品质量保证者。
6.2 成立供应商(外包方)评审小组
供应商(外包方)评审小组运作:
a)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按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新供应商(外包方)评审。
b) 由生产技术部、综合办公室、质量管理部、设备部、制造部负责在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合格供应商(外包方)进行复审。
c) 按需要及供货质量情况,复审会议可经常进行。
d) 评审小组可以因供货质量随时召开复审会议。
e) 评审/复审方式可以是召集评审小组成员开会讨论,也可以是以文件传递,由各评审成员根据资料对供应商(外包方)评审。
6.3 供应商(外包方)评审程序:
6.3.1 由生产技术部和设备部负责收集新供应商(外包方)的资料:
a) 收集资料方法可以是查询、问卷、实地到访、公司小册、商业登记、业绩报告,第三者资料或委托验证等;
b) 评审之前,生产技术部和设备部提供《供方调查表》作为供应商(外包方)评审的基本资料和供应商(外包方)质量体系保证依据。
6.3.2 评审由供应商(外包方)评审小组依据《供方调查表》对供应商(外包方)的供货能力,技术能力,产品质量,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
6.3.3 供应商(外包方)须经“评审小组”确认通过,方可列为合格供应商(外包方),评审结果有以下几种:
a) 允许—— 新供应商(外包方)列入合格供应商(外包方)名单;
b) 不允许 —— 新供应商(外包方)除非作出改善及再提交评审,否则不被采用;
c) 待决定 —— 资料不足,证据有猜疑,改善观察中,必要时,待决定可交由总经理作最终审批。
6.3.4 生产技术部和设备部负责登录及更新“合格供应商(外包方)名单”。
6.4 供应商(外包方)持续监察
6.4.1 供应商(外包方)评审小组应持续对供应商(外包方)供货质量进行监察,每年依据生产技术部和设备部提供的有关交货方面的资料,组织一次对供应商(外包方)的复审,监察的目的是确保供货质量,若有异常时,应提出相应的纠正改善要求。
6.4.2 对多次要求改善而没答复、没行动、没有改善的供应商(外包方),评审小组可将此供应商(外包方)从合格供应商(外包方)名单中删除,生产技术部和设备部负责更新合格供应商(外包方)名单。
6.4.3 否决现有供应商(外包方)时应考虑:同类行业所能提供的产品质量、市场供求情况及对公司所带来负担:合同约束、需货情况、质量成本等。
7、相关文件
BDFH/ZY/03《采购管理办法》
BDFH/SC《记录控制程序》
8、记录
《供方评定表》
《供方调查表》
《合格供方(外包方)清单》
《期限改进通知单》
《外包厂家评价分析表》
《外包委托加工合同》
《外包产品检验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c7fe77d65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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