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发布时间:2021-04-01 16:22: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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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作者:暂无

来源:《农家科技·城乡统筹》 2014年第10期

关键词:开发商欺骗购房者公积金贷款并收取高额公积金贷款代办费

一位市民反映:尊敬的市长,您好!2013年4月中德茵莱国际在未能取得公积金立项的情况下,承诺可以公积金贷款,在售房部签订购房合同以后,由置业顾问电话通知,预计在2013年5月公积金会放出贷款,此后多次询问置业顾问,一直得到的答复是因公积金中心额度原因,购房者的公积金审核材料还没有能够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但延期快接近一年,购房者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国土管理局查询才得知,该开发商并未取得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未立项。开发商该行为严重欺骗了购房者!

2014年5月中德茵莱国际置业顾问才通知,公积金立项通过,通知购房者签订贷款合同。5月22日进行贷款合同签订时,却被告知需缴纳8775元的代办费(贷款30万,贷款期限20年),不然公积金贷不下来(前期未提过需缴纳这么高的代收费),购房者被迫缴纳这笔费用。我朋友也是去年买的房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却未缴纳任何代收费。为什么中德茵莱国际开发商要求购房者交这么高额的公积金贷款代收费?

渝北区政府回复:来信人,您好!来信收悉。市政府立即责成渝北区政府核处,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渝北区工商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中德茵莱国际”项目是在成功获得公积金中心立项后,才正式公布可以将公积金贷款方式作为业主购房贷款的选择之一,之前并未强制业主必须进行公积金贷款。在2014年5月获得本项目公积金贷款额度批复后,该公司才开始向业主公布可以选择此种方式的按揭贷款。对于符合国家政策条件且自愿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业主,该公司通知其按照程序办理手续,依据国家政策及公积金贷款银行的要求代收代缴规定的各项手续费用,待手续完成后据实核算,多退少补,对于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审批或不愿缴纳代收代缴税费的购房者,也可转为商业贷款方式或选择退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a51f5f6ce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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