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药品重点管理目录(2017年版)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XX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药品重点管理
目录(2019年版)

为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医院药品有效衔接,参考《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12年版,制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药品重点管理目录(2019年版)。
一、抗寄生虫病药1.抗疟药
2.抗利什曼原虫病药3.抗血吸虫病药
以上药物应在专科医师指导下应用。二、麻醉用药物1.全身麻醉药2.麻醉辅助药
以上药物应在专科医师指导下应用。
三、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1.抗痛风药: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或专科医师出具治疗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人员、药房等情况配备。
2.抗风湿药: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出具治疗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人员、药房等情况配备。

1

四、神经系统用药1.抗震颤麻痹药2.抗癫痫药
3.抗重症肌无力药物4.抗痴呆药物
以上药物应在专科医师指导下应用。五、治疗精神障碍药物
部分镇静催眠药物(地西泮、艾司唑仑等)等,是由经过培训的基层医师可以使用外,其他药物建议专科医院使用。
六、泌尿系统用药
透析用药建议具备相应硬件条件和有相应技术水平的机构使用。
七、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免疫系统用药
设有相关专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抢救类激素用药除外)。
八、诊断用药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治水平,由有经验的医师开具。
九、眼科用药
青光眼用药应在明确诊断后,由经过培训的医师或专科医师指导用药。

2

十、妇产科用药
基层全科门诊可开具针对诊断明确的阴道炎、盆腔炎等的外用及口服药物。十一、抗肿瘤药物
二级以上医院具备相应处方资质的医师出具治疗方案,指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配备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药物,加强对重点管理目录中处方药品的管理,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存储条件、运输条件要求较高的药品如部分蛋白制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剂等,以及在服用期间需要监测相关指标或血药浓度,如华法林、抗癫痫药物等,原则上不应在基层使用;部分专科用药,如抗凝血药、纤维蛋白溶解药、促凝血药、抗精神病药、抗肿瘤药、免疫调节药物、麻醉药及辅助麻醉药、部分激素类和内分泌用药、影像诊断用药、解毒药、部分妇产科用药等,原则上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基层医务人员不应开具(医联体内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出诊开具的专科用药除外)。

3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8a0242948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2a.html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药品重点管理目录(2017年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