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函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发函[2015]135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5.11.14
【实施日期】2015.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函
(教发函[2015]13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天津海河应用技术大学的函》(津政函〔2014〕109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设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函》(津政函〔2015〕7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整合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图书馆教育资源,建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12012105;同时撤销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6a28369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c33ba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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