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本着“重点关注、重点推荐、跟踪服务”的原则,现就2015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且积极求职的2015届毕业生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4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本人申请。5月11日—5月15日,符合补贴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南华大学2015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残疾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工行)各一份。
(二)学院提交材料。5月16日下班前,各学院报送学生书面申请材料及《南华大学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其中,附件3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不真实、有错误,或者申请后通讯方式变更无法联系的,提供的银行卡卡号错误或是过期卡、睡眠卡等,导致申请不能被批准或补助款不能到帐的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三)初审公示。各学院负责对申请学生条件进行初次把关,5月17日—5月22日,学校组织初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
(四)上报审核。5月23日前,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进行审核确定。
(五)拨付资金。学校财务处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于6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涉及困难学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发放工作,指派责任心强人员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发放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申领程序、发放目的和意义,增加政策透明度,组织困难毕业生积极申领,让其充分体会到学校的关心。
(三)严格审核,强化纪律。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秋红
联系电话:8281351
附件1:《南华大学2015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南华大学2015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名额分配表
附件3:《南华大学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招生就业处
2015年5月8日
南华大学2015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院: 学号:
南华大学2015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名额分配表
南华大学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学院(盖章)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5a24450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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