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05:07:3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国发[2001]26

【失效依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1.07.22

【实施日期】2001.07.2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国发〔20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 务 院

○○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2001—2005)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为促进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制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以下简称《纲要》)。

一、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老龄事业有了较快发展。1994年12月,国家计委、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1999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200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与医疗保障得到改善,老年福利、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有了较快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重视,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老龄组织健康发展,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正在健全和加强。但是,我国老龄事业总体上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年设施、产品与服务短缺,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世纪之交,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人口年龄结构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年人口还将以较快速度增长,到2015年60岁以上人口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4%。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先期进入人口老年型的国家相比,具有老龄化发展快、老年人口数量大、地区之间不平衡、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等特点。老年人对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等方面需求的日益增长,必将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解决老龄问题,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全面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将为解决老龄问题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同时,未来十几年,虽然老年赡养比开始上升,但少儿抚养比明显降低,社会总抚养比持续下降,也为做好21世纪人口老龄化高峰前的准备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要抓住机遇,制定对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目标。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重点解决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把老龄事业推向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城乡不同特点的城市和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建立以城市社区为基础的老年人管理与服务体系。

--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老龄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

--健全老龄工作体系。

(二)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发展老龄事业,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把老龄事业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加老龄事业投入,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相适应。把解决现实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长远准备结合起来,统筹兼顾,

协调发展。

2.坚持老龄事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发展老龄事业要着眼于体制创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老年服务业走社会化、产业化道路。

3.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事业,同时继续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倡导个人的自我养老准备,走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

4.坚持用法制和道德的力量营造发展老龄事业的社会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约束机制;完善道德规范,重视舆论引导,增进代际和谐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4aae876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a4.html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