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党员八小时之外监督

发布时间:2018-07-26 09:45:5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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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

以外的有效监督

近年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生于“八小时以外”,且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表明“八小时以外”的廉政监督存在较大的“弱点”和“盲区”。如何做好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我们当前需要认真思考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 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腐败行为的特点

      ()隐蔽性。工作时间内,党员干部的行为受到多方监督,自然也不会冒风险去顶风违纪。因此八小时之外就成为少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黄金时间。因为,“八小时之外搞腐败显得神不知鬼不觉,一对一的接触,同事不知,部下不知,群众不知,只有你知我知,你不说我就没事。由此可见,八小时以之外的腐败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渐进性。党员干部的蜕变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别有用心者对领导干部的腐蚀拉拢往往都通过一定的形式,附着一定的载体,这些载体又常常以合情合理的形式出现,它们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娱乐活动。一些意志薄弱的领导干部往往是从娱乐活动开始,久而久之地就被拉下了水。当条件成熟后,他们就施以钱、色,从意志不坚强的领导干部手中得到回报。省宕昌县委书记王先民就是一个渐进性腐败的典型例子。王先民就是从最初收受几百元小红包逐步到上千元、上万元,再到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一路成长而来的。当这一而再、再而三的小拿成为一种习惯后,就在不知不觉中,胆子越来越大,对小意思看不上眼了,再拿大的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了。积小疾而为大患,在贪污腐化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终走上了不归路。王先民的渐进式腐败,确实令人叹息、瞠目。由此可见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腐败行为是逐步产生的,具有渐进性。

()家族性。党员干部蜕变腐败的主要原因固然在其自身,然而家族的一些成员在其蜕变过程中有的却起到了不可小视的推波助澜作用,这些家族成员主要是利用领导的影响力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比如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大老虎”落马的背后,都呈现出家庭式甚至是家族式贪腐的特征。又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通过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收受某公司以顾问费、股份收益等名义给予的财物共计292万余元

    ()时机性。八小时之外是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的多发时段,而节假日则是最佳时机。因为,对于权钱交易的双方来说,节假日有着充足的理由,特别是党员干部在家中有婚丧嫁娶或生老病死时,“有心人”表示“关注”也在情理之中,显得无可厚非,干部也欣然接受,不会拒绝,如此一来,“八小时之外”腐败就似乎合情合理了。“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党上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惩治腐败、纠正“四风”,这都体现出节假日是我们加强监督防治腐败的重要关口。

二、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发生腐败行为的原因

(一)腐败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当前,由于受市场经济影响,物质刺激和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健康的思想趁虚而入。一些资产阶级的政治观点,腐朽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侵蚀了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一些意志薄弱者滋长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八小时以外,有的乐道于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的热衷于礼尚往来,应酬交往,在不知不觉中被“糖衣炮弹”击中、击倒。

(二)监督机制力度不够。八小时之内监督制度比较健全,党员干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约束。但是在八小时之外,由于党员干部的活动空间大,加之在监督上存在盲点和空白点,因此八小时之外成为腐败行为多发、高发的时段。

三)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失守。个别党员干部政治观念淡化,对党的宗旨、共产主义信念、社会主义理想比较淡薄,导致八小时之外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是非不分、良莠不辨。甚至道德蜕变,走向歧途。

三、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对策

针对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具有复杂特点,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应从以下各方面着手:

(一)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采取学习、宣传、讲座等形式,加深职工群众对落实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觉履行监督权,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同时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保证监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监督者的各种权力,特别要从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使行使监督权的人有安全感。对真实、有效的监督,要给予监督者适当方式的奖励,鼓励人们大胆行使监督权力。

(二)要健全监督制度,做好党员干部八小时工作外的监督保障。1、制定八小时以外行为准则 。准则应从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家庭圈等三方面入手:一要监管“八小时以外”的爱好情况。干部的业余爱好要文明、高雅、健康向上,这是良好的思想面貌和道德品质的表现。二要监督“八小时以外”的交往和生活情况。三要监督治家情况。是否对家人亲而不宠,对亲属“训导有道”等。四是监督私事情况。看私事是否过多,存在公车私用,请客送礼等私事。五要监督言论情况。是否言过偏,以偏概全,散布一些悲观论调;当面不说,背后乱说。2、建立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制度。既明确监督对象可以怎么做、应当或不应当怎么做,又要明确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要细化规章制度的程序,增强制度规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同时要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检查保障机制,确保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3、建立“一把手”责任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跟踪管理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单位“一把手”负责监督管理其他班子成员的职责,把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当作工作主责之一;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各自分管问题或股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是否存在“八小时以外”影响公正履行职责,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干部形象的行为。

(三)要强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剖析已经发生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党员干部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常常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拒绝或逃避外部监督。因此,必须切实把教育作为实施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清楚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东西拿不得、哪些习气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

(四)要抓好对监督结果的运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通告或通报等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对工作监督中发现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任用,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总结表彰,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使干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使多种监督形成合力,避免出现监督职能重叠或监督“空白区”,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把监督的目光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减少和消除监督“盲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e52ae57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c646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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